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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ny159753 wrote:
家中親人發生車禍,對方開車撞飛騎機車的親人飛出撞地,
機車已撞爛,還好親人平常選購安全帽等級是比較好的<4000元~5000元>
對方除了猛拍照,當下完全沒道歉,還覺得是我方的錯,
筆錄完成後送交裁決所,
最後裁定出來是對方全部的錯,

對方目前只有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後,其他至今完全沒有來電關心傷勢道歉..等等,"完全不聞不問"

雖然親人四肢都是不嚴重擦傷,但因為傷比較重的是頸部手臂拉傷,
車禍發生後然有去看醫生,醫生說拉傷不是外傷,也不知該如何開要
車禍一個半月了至今仍是疼痛像這樣子的狀況,除了保險醫療單據賠償,這種精神上的痛可否申請精神賠償
請問是不是對方保險公司賠償以後,其他難道真的都肇事者不關對方的問題了嗎???...(恕刪)


如果你只跟他要求民事賠償,那他就不用鳥你了,他叫保險公司跟你談就好

如果你告他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附帶民事精神損害賠償,他就會跑出來了

反之,你只走民事賠償,他有保險又不是保假的,自然不用理你
lkk626 wrote:
我想樓主只是感覺對方好像都不關他的事。
..(恕刪)


其實你知道嗎

保險公司都很硬,非常希望對方告傷害,才可以很快的結案

上次我遇到也一樣,也只有被告後才結案

但至少會去看對方傷勢…但只是去 講什麼不重要…只要去就行了

保險公司的人教的…去一次後就調解

再來不用去了,等被告就行了!!

除非肇事者願拿錢出來合解,不然保險公司那套理賠的標準…算了吧
其實我就是樓主討厭的那種人, 事發后不聞也不問但至少當下會包個慰問金可是之後我就會完全交

給保險公司處理, 要不然我一年繳十幾萬左右的的全險又不是白繳的....

雖然這樣很沒人情味, 可是這就是有買保險的好處, 我繼續過我正常生活, 保險公司幫我擦屁股.

Devilpo2010 wrote:
其實我就是樓主討厭的...(恕刪)


沒錯 一年保費這麼多 還要我出面噓寒問暖~ 那不是白保了

我之前被A到, 出險復原, 聽說修了八萬多, 反正去找肇事的賠, 我完全不知道後續情形~

只是最近發生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警察局打來跟我要那時候的行車紀錄器檔案, 都快兩年了, 突然跟我說法院要~

我去哪生檔案給他~

打給保險業務

業務說 不用理他~

這就是保險的精神

不用理他~
我唯一看過又有保險公司出面又有肇事者每天聞問的就是,
受傷的人是黑道。

a330rp wrote:
沒錯 一年保費這麼多...(恕刪)


有時候我在想真的有需要保到這麼多嗎?因為不管我無心或別人無心車禍這事我可一次都不想遇到,

可是只要發生一次當下還是覺得有買真好, 雖然貴了點但值得.

警察找你要兩年前的紀錄?那為什麼不叫警察自己去查當時的備案檔....白目....
我想任何人,在有保第三責任險及財損的前提下,正常應該多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除非出殺手翦,不然通常不會在出面處理了。
不然,幹嘛保保險。
我想你應該是想問,可以先慰問拿筆錢,壓壓驚,再來談後續嗎?這有點難。我亂猜的。

L66018 wrote:
1-驗傷去
2-工作薪資證明
3-機車修復金額或殘值
4-初判表
5-其他求償的證明文件(收據.等等)
6-以上請預留正本或影本
7-GOOGLE車禍求償
8-和解書看(想)清楚再簽
9-可先提告...(恕刪)


選你正解!!~

不過補充一下
5.之後 可以申請協調唷 可申請3次

車損 財損的部分 由保險公司負擔

樓主受傷的部分保險公司只理賠你有就醫證明的單據部分

這部分保險公司都會跟你斡旋

和解 可以看成兩部分 民事與刑事責任..

就算初判表判定對方全錯~反之肇事責任全是你的錯 你受傷的部分是事實 對方一樣有刑事責任

這一部分對方逃不掉 相對的樓上的大大們已經都引述相關刑責了

以上是自己遇到的經驗.. 希望有幫到你^_^

車禍大家都不願意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嚕 重要的是平安過日子
跟大家一樣,你真的只要對方的道歉就好?還是要他的賠償金額?

之前自己不小心有撞到人,在醫院的時候,就像你講的那樣,一直跟對方對不起,對方的醫藥費都由我支出,包括車輛損壞也先行賠償,但是他們家的親人,打電話給我,劈頭就說要了100萬也不為過.

後來就全部交給保險處理,保險公司跟我講一句話,對方要一百萬,那就要拿出一百萬的開支跟合理的收據,比如:勞動損失,如果薪資証明一個月月收入50萬,那醫生開休息兩個月的醫療證明,那這樣保險公司就會陪100萬.

反之,你都沒有薪資證明,那就是最低薪資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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