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m wrote:
日前與車輛後方,同向行駛的機車發生碰撞。事故過程大概是,我行駛在雙黃線旁的快車道上,在未設紅綠燈的巷口,雙黃線出現缺口的時候,準備左轉進入巷子 (我沒有跨過雙黃線)。在我減速準備左轉 (有打方向燈) 的時候,後方的機車加速從我的左側騎出,逆向行駛欲超過我的車輛,於是撞到我的左前葉子版,機車騎士倒地送醫,幸好急診後沒有大礙,就回家休養了。...(恕刪)
我發生過跟你幾乎一模一樣的車禍,
結果保險公司拖拖拉拉快六個月,到期限前才陪,搞得那個爛機車還一直打電話來煩我
雖然知道自己沒錯,但根本不想為這種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爛機車浪費時間
自己的駕駛心態不改,早晚會有機會買單打包的
發生那件事之後,保險到期立馬換網路上評價最爽快的富邦
雖然還沒用上,也最好不要用上
不過,保險不就是為了省麻煩嗎?!你的保險公司做了很好的處理。
kmlvli wrote:
我有類似的經驗。保險公司是新光產物保險。
我合法左轉,撞到沒走行人穿越道直接穿越馬路的行人。對方小腿粉碎性骨折,強制險理賠約五萬元。初判表載明對方違規穿越道路,我方「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
第一次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 70 萬左右賠償 (主要為失去工作等等,不過完全沒有工作證明或繳稅證明)。此時我建議等有車禍鑑定結果再調解,不過對方堅持先調解。第二次調解,你來我往之後,殺價到 20 萬和解成功。
當場新光理賠員也是和我說早點調解比較好,尤其對方有身體傷害,又有威脅要提過失傷害告訴。
一週之後車禍鑑定結果才出爐,我方被判定無肇事責任。換句話說,如果等鑑定報告出爐才調解,保險公司可能一毛錢都不出(強制險除外)。如果真的這樣,對方還是有權上法庭告我方,就算最後不起訴,中間消耗掉的人力精神不知道有多少。現在慶幸保險公司願意提早和解。
K大~
您分享自身的案例中,我想問一下(真心提問~)
在第二次調解後,二十萬和解成功
這筆二十萬,是保險公司出?還是您自身出?
先謝謝您抽空回覆~(私訊亦可,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