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贊成廢掉ARTC嗎??? From 20150529~

改革比廢更重要,廢了一個畸形,卻又生另一個怪胎

但是如果亂改革危害比廢掉還嚴重...

政府一直鼓吹精簡政府組織,結果口是心非,局署單位越吹越多...

只是肥了更多高官,累了更多基層
.....

JongX wrote:
與其說廢掉ARTC...(恕刪)


+1

不能只有破壞,而是要有實質的建設!

可惜的是人民的訴求很簡單,
就是要有基本的安全配備維護生命安全 ~ 6安+ESP. ..

我們的立法委員諸公有怠惰之嫌...慢了他國好幾年立法實施...

請參考以下新聞:

關於ESP

  ESP是博世公司的專利,中文全稱是車身電子穩定系統,而博世是第一家把電子穩定程序(ESP)投入量產的公司;在本文中,我們為了讓文章更加通俗易懂,將用ESP來代替所有目前市場中相似產品,如DSC、VSC、VSA等。

美國已經立法 2012年的新車~~6SRS +ESP 列為標配~~~~才可以在美國販賣

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早在2007年就已經頒佈法規,所有總重量在4.5噸以下的車輛從2012年起必須裝配ESP


加拿大政府計劃從2011年9月1日起強制裝配ESP

2009年3月10日,歐洲議會作出決定,所有新車都將強制裝配ESP。根據法規,2011年11月起,所有在歐盟註冊的新乘用車和商用車都必須裝配主動安全系統ESP,而從2014年11月起所有新車都必須裝配該系統。6月23日,歐盟委員會通過該立法。

澳洲聯邦政府強制裝配ESP,2009年6月

  繼美國和歐盟,如今澳洲頒佈立法:在澳洲銷售的車輛必須強制裝配ESP。該法規規定:自2011年11月起所有新車型,以及自2013年11月起所有車型,都必須強制裝配ESP。這比歐洲立法還要提前一年!法規詳細內容,例如涉及車輛級別的範圍待定。2008年,在澳洲銷售的新車ESP裝配率是60%。

2009年日本NCAP宣佈顯示是否配備ESC2009年4月23日

  國家汽車安全和拯救傷亡協會(NASVA)和陸運,基礎設施和交通部(MLIT)宣佈,2009年4月23日,日本新車評估體系(JNCAP)在東京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了新系統顯示車輛是否配備電子穩定控制(ESC),自動緊急制動和側氣簾(SCA),標配以上安全系統時顯示綠色,選配時顯示黃色或沒有裝配時顯示紅色。NASVA預計,新的JNCAP體系對日本ESC,自動緊急制動和氣囊的裝配率有積極的影響。將來,NASVA計劃更新JNCAP體系,使它更接近EuroNCAP,特別是關於主動安全系統星級評定標準。

分享如有失誤, 請指正, 謝謝!
廢掉一個"檢驗"機構,會對檢驗"標準"會有影響嗎?

所以照大家說的,廢除檢驗單位ARTC後,我們的污染排放標準就會放寬,是這樣嗎!

對於臺灣是否因為造車技術落後,以至於鄉民認為,臺灣不配制定自己的排放標準,

說真的!臺灣乾脆回歸大陸,比較快,

連一個排放標準,都可以認為自己不配制定,那還有甚麼是你臺灣可以擁有的?

有人建議直接看國外檢測報告就好了,幹嗎自己測!你台灣又不會造車

OK!那請問要用那一國的法規呢!用歐洲的好不好,歐洲車最讚了,

問題來了,那美國車.日本車等,如果不想符合標準呢!叫美國人去改成歐規,在給我進口臺灣

你想美國人會鳥你臺灣嗎!,這只是粗淺的形容而已,實際的法規制定牽涉太多層面了!

講真的,會有這些遊戲規則,都不會是全面都滿意的,還是有改進的空間,

但直接廢除,真的不會對臺灣比較好,我知道比較反彈的,都是一些舊車進口的,比較多!

這塊還是須要大家再努力一下的!



kevin5899 wrote:
+1 不能只有破壞...(恕刪)

ESC/ESP確實蠻重要的
還好台灣也將規定小客車標配ESC/ESP
不過要到2018才全面實施
不知差歐美多少年

至於6安
我個人持保留態度
目前安全氣囊有硬性規定要配備的是美國
而數目也是2個
如果台灣硬性規定6安
那可是超歐越美世界第一了!
歐美大部分車廠都願意標配6安
主要是希望在新車評介NCAP上拿到相對較好的成績
而不是配6安才能上市
像美國也有聲音是希望透過修改撞擊標準的方式
來使車廠願意標配頭部氣簾送測
而不是透過立法強制

當然或許對台灣人來說
立法才是最簡單的方法
因為[騎機車戴安全帽]不就是這樣通過強制?
感覺ARTC真是現在台灣人對驗車不滿時
情緒發洩的管道
想想有機會廢除ARTC也好
因為這樣不知道有沒有機會把不滿情緒導向該負責的人

樓上有網友應該是真正在業界而了解這方面事情的人
不像我是外行人
但似乎比較瞭解的人士是悲觀的?

我想台灣一直最有問題的都是[人]
法令已經不夠完善了
如果執行人專業又受質疑
當然沒人相信結果
但是制度建立後好逮有的規範可循可修改
真不知台灣有哪天可成立T-NCAP

想請問各位達人~
記得前些時間看到龐德說....
若私人帶回的汽車~
有完整進口關稅文件...未通過驗車...可能會開放可以領牌上路…

其中資訊記得不是很完整~
真有可能可以領牌上路嗎?

不知各位是否知道這訊息嗎?
可否告知一下~
感謝!

Cloudy Shiau wrote:
你有很多資訊不太正...(恕刪)

alan8262 wrote:
廢掉一個'檢驗'機...(恕刪)


是新車就驗不過

會造成這種不可思議的狀況,除了圖利財團真想不出何種解釋
大家對ARTC幾乎是一面喊打,但是我覺得不應該廢掉ARTC,而是要作以下改善
1.撞擊測試結果必須公開;沒錯,測試不過的車子無法上市,但是誰知道那些上市的車子是否真的通過測試??
2.必須定期或是不定期對上市五年以內的市售新車作測試

廢掉ARTC,請問誰能保證你買到的市售車,能通過最基本的安全法規??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GT2K wrote:
nocar 大說的,是真的

我也跟 nocar 大,一樣曾經待過車界
真的對 A.V.2個單位 無言了
(還可以蓋新大樓.......)
造車技術沒比其他國強 (都沒有開發新引擎 底盤 )
卻可以訂出比別國還嚴的標準
甚至還想訂出自有的認證(規格)標準

參考別國的規定都做半套
只參考嚴格方面,寬鬆方面都沒參考


您說這種話還說待過車界? 我笑了 XDDD
檢驗標準向來都是交通部制定的,而不是ARTC或VSCC,會說是A.V這兩個單位制定出超嚴格標準,很明顯您是外行人(我也不是要幫ARTC或VSCC講話,而是有太多民眾被誤導)

其實過去也有過總代理驗不過的記錄,像去年就有一些小排氣量柴油引擎屢驗不過,J牌的8速AT變速箱車款也因為法規跟不上先進科技而驗了好久才驗過;基本上總代理或水貨商都會知道車子驗不過的原因,剩下的就是要不要努力跟功力了(連Caterham都驗過可以掛牌上路了)
Qsmall wrote:
您說這種話還說待過車界? 我笑了 XDDD...(恕刪)


那你就盡量笑吧 XDDDD

是阿,畢竟才做沒幾年,菜的很,在業界算是外行

其他內情我也不多說了,上面好幾位大大都有說到

至少在當時工作上所遇到的狀況,我對的起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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