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gX wrote:
與其說廢掉ARTC...(恕刪)
+1
不能只有破壞,而是要有實質的建設!
可惜的是人民的訴求很簡單,
就是要有基本的安全配備維護生命安全 ~ 6安+ESP. ..
我們的立法委員諸公有怠惰之嫌...慢了他國好幾年立法實施...
請參考以下新聞:
關於ESP
ESP是博世公司的專利,中文全稱是車身電子穩定系統,而博世是第一家把電子穩定程序(ESP)投入量產的公司;在本文中,我們為了讓文章更加通俗易懂,將用ESP來代替所有目前市場中相似產品,如DSC、VSC、VSA等。
美國已經立法 2012年的新車~~6SRS +ESP 列為標配~~~~才可以在美國販賣
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早在2007年就已經頒佈法規,所有總重量在4.5噸以下的車輛從2012年起必須裝配ESP
加拿大政府計劃從2011年9月1日起強制裝配ESP
2009年3月10日,歐洲議會作出決定,所有新車都將強制裝配ESP。根據法規,2011年11月起,所有在歐盟註冊的新乘用車和商用車都必須裝配主動安全系統ESP,而從2014年11月起所有新車都必須裝配該系統。6月23日,歐盟委員會通過該立法。
澳洲聯邦政府強制裝配ESP,2009年6月
繼美國和歐盟,如今澳洲頒佈立法:在澳洲銷售的車輛必須強制裝配ESP。該法規規定:自2011年11月起所有新車型,以及自2013年11月起所有車型,都必須強制裝配ESP。這比歐洲立法還要提前一年!法規詳細內容,例如涉及車輛級別的範圍待定。2008年,在澳洲銷售的新車ESP裝配率是60%。
2009年日本NCAP宣佈顯示是否配備ESC2009年4月23日
國家汽車安全和拯救傷亡協會(NASVA)和陸運,基礎設施和交通部(MLIT)宣佈,2009年4月23日,日本新車評估體系(JNCAP)在東京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了新系統顯示車輛是否配備電子穩定控制(ESC),自動緊急制動和側氣簾(SCA),標配以上安全系統時顯示綠色,選配時顯示黃色或沒有裝配時顯示紅色。NASVA預計,新的JNCAP體系對日本ESC,自動緊急制動和氣囊的裝配率有積極的影響。將來,NASVA計劃更新JNCAP體系,使它更接近EuroNCAP,特別是關於主動安全系統星級評定標準。
分享如有失誤, 請指正, 謝謝!
所以照大家說的,廢除檢驗單位ARTC後,我們的污染排放標準就會放寬,是這樣嗎!
對於臺灣是否因為造車技術落後,以至於鄉民認為,臺灣不配制定自己的排放標準,
說真的!臺灣乾脆回歸大陸,比較快,
連一個排放標準,都可以認為自己不配制定,那還有甚麼是你臺灣可以擁有的?
有人建議直接看國外檢測報告就好了,幹嗎自己測!你台灣又不會造車


OK!那請問要用那一國的法規呢!用歐洲的好不好,歐洲車最讚了,
問題來了,那美國車.日本車等,如果不想符合標準呢!叫美國人去改成歐規,在給我進口臺灣

你想美國人會鳥你臺灣嗎!
,這只是粗淺的形容而已,實際的法規制定牽涉太多層面了!講真的,會有這些遊戲規則,都不會是全面都滿意的,還是有改進的空間,
但直接廢除,真的不會對臺灣比較好,我知道比較反彈的,都是一些舊車進口的,比較多!
這塊還是須要大家再努力一下的!
GT2K wrote:
nocar 大說的,是真的
我也跟 nocar 大,一樣曾經待過車界
真的對 A.V.2個單位 無言了
(還可以蓋新大樓.......)
造車技術沒比其他國強 (都沒有開發新引擎 底盤 )
卻可以訂出比別國還嚴的標準
甚至還想訂出自有的認證(規格)標準
參考別國的規定都做半套
只參考嚴格方面,寬鬆方面都沒參考
您說這種話還說待過車界? 我笑了 XDDD
檢驗標準向來都是交通部制定的,而不是ARTC或VSCC,會說是A.V這兩個單位制定出超嚴格標準,很明顯您是外行人(我也不是要幫ARTC或VSCC講話,而是有太多民眾被誤導)
其實過去也有過總代理驗不過的記錄,像去年就有一些小排氣量柴油引擎屢驗不過,J牌的8速AT變速箱車款也因為法規跟不上先進科技而驗了好久才驗過;基本上總代理或水貨商都會知道車子驗不過的原因,剩下的就是要不要努力跟功力了(連Caterham都驗過可以掛牌上路了)

那你就盡量笑吧 XDDD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