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看哪台被開罰單!?!?!


wayne36183512 wrote:
巷道圖如下,請猜看...(恕刪)


在還沒看到答案之前,只有E不會被開單,
結果答案是A被開單...........
B、C、D???
都不會影響轉彎車輛的視線嗎?

唉唉唉~台灣~唉
本來就是紅線歸紅線,但路口 10公尺或是公車站牌10公尺內不管有無畫線都禁止臨時停車。有畫停車格的話例外。

不過多數人其實不會去針對路口10公尺內沒有畫紅線的車輛。
假設垂直這條是私人地的巷弄,B跟D也不能再在靠馬路邊的地方停車嗎?我家門前的私人地的巷弄也被畫紅線,有人主張不應該畫,有人覺得市政府畫的就應該遵守...
A車被開單,BCD沒有,真的太過分了。
建議樓主一起檢舉BCD啦
標線不清,免罰
wayne36183512 wrote:
巷道圖如下,請猜看...(恕刪)
法規公部門訂,標線公部門畫
標線畫不標準
用路人因此違規受罰,這哪招
去申訴應該會成功吧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限制。

如果你被開的是第二條,我看很難申訴成功。
李鴻源:為了選票,政府做的事情是民眾想要他們做的,而不是在做對的事情
wayne36183512 wrote:
巷道圖如下,請猜看...(恕刪)


請問樓主 警察所謂的路口 是從那邊開始量起 這才是關鍵
條例上面寫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所謂交叉路口十公尺內 指的是哪裡 大栽問
以路口設置標準來看



交叉路口指的是停止線以後 或者 路緣交叉口以外5公尺
也就是說從路緣交叉口開始算起 以外15公尺都是不得停車
如果警察是從交叉口開始算紅線9公多 那距離紅線5公尺內 差不多1個車身都是不能停車的
樓主你現在停的方式 還是違規的

但實務上 申訴應該會撤銷
因為駕駛人不可能用肉眼判斷距離 既然無法確認是否違規 當然無法開罰
譬如所謂未保持安全距離 憑檢舉照片或影片都是無法開罰的 除非是警方的測距器
法律不能苛求駕駛人目測能判斷距離有沒有10公尺 只要不停在紅線上應該都會撤銷
lacuna0517 wrote:
請問樓主 警察...(恕刪)

在巷子內,所以A,B這側沒有劃停止線
反倒是C這邊有一條。

警察是測量A,B間的紅線約9公尺。
A車又再自行退後一公尺,
所以路口10公尺禁停這項能成立嗎?
呵呵!我也不知道?
wayne36183512 wrote:
警察是測量A,B間的紅線約9公尺。
A車又再自行退後一公尺,
所以路口10公尺禁停這項能成立嗎?
呵呵!我也不知道?


光這個警察量九公尺 然後你又退一公尺這種行為還有過程來看

大概就是警察要開單然後你說沒畫紅線警察說十公尺然後你說不然你拿尺來量然後警察量完九公尺然後你就不然我退一公尺
以上故事情節純屬個人幻想


警察也可以開個單 你不高興的話你去跑流程自己去申訴

人都是互相的 你有你的權利 警察也有警察的權利

大家一起來奧看誰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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