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ne36183512 wrote:巷道圖如下,請猜看...(恕刪) 在還沒看到答案之前,只有E不會被開單,結果答案是A被開單...........B、C、D???都不會影響轉彎車輛的視線嗎?唉唉唉~台灣~唉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限制。如果你被開的是第二條,我看很難申訴成功。
wayne36183512 wrote:巷道圖如下,請猜看...(恕刪) 請問樓主 警察所謂的路口 是從那邊開始量起 這才是關鍵條例上面寫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所謂交叉路口十公尺內 指的是哪裡 大栽問以路口設置標準來看交叉路口指的是停止線以後 或者 路緣交叉口以外5公尺也就是說從路緣交叉口開始算起 以外15公尺都是不得停車如果警察是從交叉口開始算紅線9公多 那距離紅線5公尺內 差不多1個車身都是不能停車的樓主你現在停的方式 還是違規的但實務上 申訴應該會撤銷因為駕駛人不可能用肉眼判斷距離 既然無法確認是否違規 當然無法開罰譬如所謂未保持安全距離 憑檢舉照片或影片都是無法開罰的 除非是警方的測距器法律不能苛求駕駛人目測能判斷距離有沒有10公尺 只要不停在紅線上應該都會撤銷
lacuna0517 wrote:請問樓主 警察...(恕刪) 在巷子內,所以A,B這側沒有劃停止線反倒是C這邊有一條。警察是測量A,B間的紅線約9公尺。A車又再自行退後一公尺,所以路口10公尺禁停這項能成立嗎?呵呵!我也不知道?
wayne36183512 wrote:警察是測量A,B間的紅線約9公尺。A車又再自行退後一公尺,所以路口10公尺禁停這項能成立嗎?呵呵!我也不知道? 光這個警察量九公尺 然後你又退一公尺這種行為還有過程來看大概就是警察要開單然後你說沒畫紅線警察說十公尺然後你說不然你拿尺來量然後警察量完九公尺然後你就不然我退一公尺以上故事情節純屬個人幻想警察也可以開個單 你不高興的話你去跑流程自己去申訴人都是互相的 你有你的權利 警察也有警察的權利大家一起來奧看誰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