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能源稅主要是執政黨要補足今年發的消費券的坑洞及88水災重建經費!!
大家想想看既然是能源稅,就應該用於替代能源開發上,而不是用來補助中低收入戶及降低所的稅吧!
若用於補助及降低所得稅,有違此稅課徵意義了!!
每次經濟部都在說本國油價是亞洲鄰近競爭國最低,我想連經濟部官員自己都不相信吧!!
政府各位大官員們,請看看其他國家國民年所得是多少?我們呢?差很多耶!!!
還有今天看到新聞談到健保問題,美沙冬替代療法應由公務單位編列預算支應,怎會用健保費支應呢??
為何要全民買單!!為何不把台北市積欠的健保費追回呢??這有違常理呀!!
難道這都是既得利益者的作為嗎??
以上言論是就事論事,不代表政黨色彩,也不想引起口水戰,謝謝各位聽我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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