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rry20 wrote:
撰寫文章最忌諱真的就...(恕刪)


站在維繫全國第一大論談的精神上, 這真的就是要付出代價.

想想, 時下20~40歲有上網的人, 應該有80%的人知道且經常瀏覽Mobile 01網站 (這是小弟以自身公司為例)

那如果放大並廣意的定義說全國20~40歲有80%的人知道且經常瀏覽Mobile 01網站, 請問這應該是多少人??


當親友說在Mobile 01工作, 你會不會有某種程度的開心呢? 因為他會經常接觸最新最夯的訊息

為什麼廠商要將最新的訊息藉由mobile01的平台傳播呢?

這應該都是第一大論壇的關係吧!!

這應該是維繫第一品牌, 所要付出的代價!!!


開板大~~多加加油~~~

沒有走不過的關卡~~~

sniper59大, 加油~
拜讀你很多測試大作,希望你這次的事件能很圓滿落幕
就公司的制度來看,我覺得01站方請編輯離職不能說站方怎麼樣,因為那就是公司的制度,而且01站方算一算,算是新公司,新公司更要立下典範。

不過也祝編輯能有更好的發展。

另外有少數一兩位網友以抄襲就抄襲...跟指責取暖文,我想是這兩位網友的發言自由。

但將心比心,哪一天你不小心犯了錯,被公司在年關前請你離職,你希望聽到有其他人對你落井下石嗎?落井下石跟指責產業環境雷同山寨是不一樣的喔,你搞的清楚山寨的意思嗎?

編輯的行為有抄襲,但並不是山寨,所以你等於是幫編輯安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如果你不認同,可以說的客氣點,就像前面提到,如果當事人今天是你,你喜歡別人對你落井下石嗎?這種文章建議不妨將心比心後再發言...

對您離職的消息, 感到遺憾o
對您勇於認錯的舉動, 感到讚賞o

我想今天您的抄襲的舉動的確有瑕疵, 並且已得到逞罰o 但是站在情理法的角度而言, 個人認為抄襲的部分限於引擎數據翻譯, 希望酷車志在此事後處理能對您網開一面o

看了一下原廠新聞稿, 在美國待了 9 年的我要翻譯成正確名詞都還滿難的o 當然, 直讀英文沒問題, 也知道在敘述什麼o 但是要翻成中文, 還要正確 名詞... 我想有點難度o

以此文章做為警惕 (你, 我, 與 01 的夥伴)o 希望您在往後的路上能找到更好的路!

By the light, by the light of the sun Children of the blood
sniper59 wrote:
在我說明事情的原委前...(恕刪)


承認錯誤,有勇氣面對處分,不論Sinper大是不是自願,都值得欽佩。
尤其是事後出來道歉,我很佩服。

不像AXN LOST台灣網站抄襲我的東西
還大剌剌的放在網站上,我寄存證信函過去也不理我
商場如戰場
只要一犯錯別人就緊咬著不放
勇於承認錯誤已經是很好
加油!!
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
我想知道全美的酷車誌是希望得到怎樣的回應,公開的道歉?還是只是無目標的要求?

我不認同樓主的抄襲,但我對酷車誌的作法更是非常不認同,尤其是在道歉及更正之後......
acsu3676 wrote:
有版權的應該是原文才是...抗議歸抗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才是待人處世的方式...

不難嗅出如此得理不饒人背後的用意在哪裡
我只能說
希望樓主能振作並找到全新的方向
加油吧!
另外
也相信酷車志
要走的路 還有很長~很長~很長
RX7-RR3 wrote:
我想知道全美的酷車誌...(恕刪)



勇於道歉是好的.....
但是抄襲就是抄襲,就算對方求償也只是剛好而已,
殊不知在國際商場上,抄襲的代價是多少?
去查查中芯侵犯台積電程式碼的代價吧......
作事情可以作不好,但是抄襲是最不好的......
對於樓主勇於道歉表示同情,希望對方下手可以清輕一點....
rinnie wrote:
站在維繫全國第一大論...(恕刪)


有那麼嚴重嗎?
01如果有其他人犯了相同的事
也是一視同仁嗎?

同業間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有程度的員工也是資產呢

走過必留下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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