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飆車、又粗心...釀成悲劇!!!真的請各位大大...千萬不要超速、也別飆車!...為自己、也為他人......

chun321 wrote:
就是都判的太輕才沒人...(恕刪)


有錢人根本不必自己開車

台灣的法律已經改到很嚴也罰的很重,甚至於有很多過高的不合理罰鍰,現在的重點都在於基層的警察願不願意管,還有有沒有警力管,甚至於上頭有沒有意願想管,另外弄個勞動服務比開單更為實際,假設有青少年無照駕駛,給他弄個勞動服務,連同監護人一起勞動服務,很快的路上的飆車族會少很多
我個人超級遵守交通規則的

開車絕對不超速

只要喝了酒 哪怕是一口也絕不開車

可是這樣常被友人嫌龜毛

或者是被質疑開車技術

反正我都遵守自己的原則囉!

謹慎一點能駛萬年傳!!!
gp1288 wrote:
我怎麼覺得好像很多人都看錯新聞了.....

因為這段新聞讓我非常驚訝,所以我有整段錄下來

駕駛是為了撿打火機,而沒有注意到紅綠燈已經變成紅燈了

也就是說他並不知道前面停了一排機車,等到發現已經撞上去了

所以並不是飆車,也不是故意闖紅燈,而是過失
...(恕刪)


小弟我是這篇的樓主,po出來只是希望大家能多提醒自己行的安全,
沒想到大家的回應很熱烈,也相信很多人都是很注意交通安全的!
但有一些個人想法,提出參考~~~不是筆戰~~~謝謝~~~


小弟以為,市區開到90km/h,不算飆車嗎?以北市來說,高架橋的速限最快也不過70吧!
市區,那麼多紅綠燈,飆到90,可以飆幾秒?就算飆90,也該想到馬上要停了吧?
再者,這麼快的速度,還去撿東西,你可說他是過失,也可以說他不是故意闖紅燈,
但我只確定一件事情~~~以一個「公民」的角度來看,這個人根本沒有公民意識!
奇怪了!他駕照筆試怎麼考的?市區開到90?高速下可俯身拿東西?拜託咧!幫幫忙!
轎車彎身拿東西已經有點難了,他開RV耶!他劉備啊?(劉備據說手長過膝)
簡單來說,以一個作為「人」的標準來看,這個人根本水準就很低!
因為,他也根本不把別人的命當命看!換句話說...這根本是謀殺!

小弟我自認我是有資格說重話的。為什麼呢?
我出過兩次大車禍,而且都是對方從他的車道,飛到我這車道來的!
若非開車,我早就掛點了!(當然車子也撞得稀啪爛了,所幸人只受點小傷)
撞我的人,都沒喝酒,但就是開快車!超速、亂飆車!

開慢車好不好?開烏龜車,一樣可能造成危險,也耽誤他人時間。
那超速好不好?有些地段的速限標誌,也真的過慢,很不合理(例如重慶北路交流道下來,速限40...好像是吧?說真的,.大部分時間來說,這速限真的真的太慢了)。
我個人覺得,某些開闊路段,稍微開快,其實難免,但也別太誇張。
但,我也相信,十次車禍九次快。你超速了,但很專心,覺得沒問題。
問題是...有突發狀況發生呢?車速太快,真的不容易反應!也許不是你的錯,
但如果不要太快,那也許還是能反應過來,或者不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所以啊,因為我莫名其妙被撞過,此後,一切事情「安全至上」。

從騎樓走到騎樓外,我會小心往上看(看有沒有花盆、還是有人跳樓自殺掉下來)。
騎車走路,都不時注意後方、四方是否有異常車輛。停下來更不用說了。
走路在路邊等紅綠燈,不但注意樓上是否有東西可能掉下來(最好待騎樓內啦),
在路邊等紅綠燈,走過馬路,也要小心會不會有瘋狂車輛衝上人行道。
(小時後我爸走人行道,結果有人酒醉駕駛撞上人行道,我爸癱瘓近一年。我爸提出告訴,
那個人還罵我爸惡劣...有沒有搞錯啊?法官最後也好像不太鳥我爸。台灣的司法...算了...棍...)
我過馬路也不只左右看,我也前後看。危險......來自四方。

因為........
不要以為明天來的比較快,因為無常隨時都存在。
真的是,馬路如虎口啊!

行的安全,對生命的尊重,要請大家多對身邊的親朋好友宣導,
台灣才能成為一個有反省、自覺的良好社會。

感謝大家。






前陣子常和我同學下台中,有一次我們剛下交流道,在中港路有個小高架上,我們原本是內線,正前面卻有車燈直直照著我們,我們還以為在施工便切到外線去,下去後才發現啥工都沒有,剛剛那部車是逆向,而且還逆了很長一段距離,從那次後每次走那條都得先看看有沒有車又逆向,高架上哦...不知道他敢不敢在18標逆向試試,這肯定會出名...

至於台南我每次下去時,在等紅燈變燈後,我還不敢開車,因為真的常有不看紅燈的人,而且很多都是老伯阿媽那種的,還有次在二線道時前車緊急減速後就龜速前進(隔壁道一直有車所以不能逆向超車),我後頭也排了一排車大家一起龜速,原來是我前車的前面有個阿伯騎著單車在晃大街...

真的常看到騎單車的不看號誌的...

至於這新聞,各位有開車的人就警愓自己吧...
今天下課 才知道這個新聞 手機開機朋友就打電話來了 躺在快車道的是我同事!
當時真是晴天霹靂 大家不管開車還是騎車甚至走路都要小心 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才不會再有這種憾事發生啊!
看到這新聞就好難過,三個家庭就這樣失去親人。

但是也很憤怒,因為媒體一方面假惺惺哀悼,其實是殺人共犯!!

台灣人口因車禍死亡率(23/十萬人)是全球前幾名!!

政府每次想整頓,媒體趕快說是「搶錢」,政府就龜縮了

每年持續有6千人死在馬路上,1萬2千個家庭破碎。



一對情侶就這樣被毀了。后座的女生無形中成為捨身菩薩,自己嬌弱的身軀救了機車前座的男生。

沒用啦....除非死的是官員或民代.....不然刑罰是不會變的啦....:守法??這名詞在台灣存在過嗎?
說個不正經的,在台灣真適合當恐怖份子,撞死人也不過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假釋
無奈啊....就像小弟之前在山路開車.....隔壁車道一個少年仔不耐等候塞車,直接壓車跨雙黃線往我前方過來....還好煞車不錯沒撞到,它老弟還一付要幹架狀...
總之,在台灣大家自求多福吧...
最愛高陽 wrote:
小弟我是這篇的樓主,...(恕刪)


並非筆戰

但.......超速不等於飆車

如果超速等於飆車的話、那每天在路上開車騎車的、十之八九都是飆車

今天這個新聞的肇事者是因為未注意號誌燈而撞上前上的騎士

跟飆車沒有關係吧

超速跟飆車所犯的罰則是不同的

當然、開車騎車就是要專心及保持好車間距離

小弟有上過機車安全駕駛的課程(在新竹)

其中一項課程是練習煞車

練習眼睛看到事故而緊急煞車的動作(煞車不鎖死)

時速從 40、50、60、70、80 km/h

當到 60km/h 時,安全煞停不鎖死的距離就大約10公尺了

而且訓練場的地面磨擦系數還高很多

外面普通的道路的話會更長.........

提到這個只是希望大家在行車時能多保持車間距離及多注意前後左右的車、路況

將危險發生的機率降到最低
我覺得因該朝駕駛說謊方向下去查,

不一定他是想闖紅燈..

結果出事後就編個找打火機的爛理由..


airmaxwang
冰塵 wrote:
並非筆戰但........(恕刪)


同意大大的話......
我剛有說啦,有時超速也許難免,但不能太誇張,因為怕有突發狀況,速度太快就不好反應。
且,也該如同大大所說的,開車要保持安全間距,以及注意前後左右的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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