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es Ho wrote:小弟願聞其詳~ 請問...(恕刪) 這種保險黃牛很多啊對方要求的金額是挺多的 一定有人指點這種人就是要錢而已 吃定他女兒有受傷, 你有肇責保險公司只會針對合理的範圍賠償總不可能對方包山包海的要 保險公司全部買單
既然有保險,那就先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對方找議員助理...找總統也一樣啦應該是來協助處理的,發揮不了多大作用合果不和解,那就走法院,你麻煩,對方也麻煩55萬應該不可能,可能到時連5萬也沒有先讓保險公司處理當然,也不能讓保險公司讓對方予取予求保險公司如果要你自付多少,你自己就要斟酌了
其實這是一個典型拿刑事責任來逼民事賠償的手段重點在於你在不在乎 "過失傷害" 這個刑事記錄除非你能証明你沒有過失責任.就算是你對九成九,錯0.1成,你還是有造成過失傷害,還是會被判刑的可以繳罰金給國家就沒事了,不用被關的.依情節嚴重程度的不同,最重是判六個月,約180000台幣不過看你的狀況,是不太可能會被判那麼重的.民事賠償的部分,有保險就交保險公司就好了.如果你在乎這個"刑事記錄"的話那就是花錢買這個記錄,也就是一定要跟對方和解.剩下的前面的朋友也講粉多了
amily7755 wrote: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我爸之前 機車對機車 對方手挽輕微骨折.....後面載他女兒輕微擦傷... 我老爸機車剛起步 在一條彎巷死角...對方衝過來撞到我爸機車的側邊 犁田...賠了150萬.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 莫名奇妙...傷者不管對錯 就是比較大....
607228 wrote:針對這種魯小小的讓她...(恕刪) +1我也認為如此感覺對方只是來要錢的而已既然該路段有攝影機,就讓攝影機來說明吧放心,保險公司有龐大的律師團既然保險公司要陪給對方金錢,當然就不會讓其予取予求只是官司打下去,妳會三不五時去法院而已啦
唉,一語道破,重點還不是在刑事的部份。以刑逼民是慣用的手法啦。能接受有前科,那就來告吧!不能接受,鼻子摸摸,賠吧!那怕肇事責任你只有一成,過失傷害都會成立。頂多在法庭上試試看主張「信賴原則」,不過重點是你也有超速(就是那50~60),要主張會有些困難。
跟你說一下我的案子和你的有點像你參考一下,我目前還在二審上訴中我也是在內湖遇到一件車禍,一個阿婆無照駕駛還闖紅燈,車禍後我一直想和解,可是他也是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要我每天都要到場付醫療費,而且還要我代父母來看他們賠罪(小弟我今年都35以上了,一人作事一人當,而且又不是我的錯,還要我父母來賠罪?)我也和他們談和解好幾次,他們也是獅子大開口,連他一個好多年不去工作的兒子,都要跟我要看護費,而且傷勢當天只有小擦傷,過了幾天又變成肋骨骨折過了七個月又變成腳開刀,一開口目前民事要求近百萬,我的建議是如果你要打官司,看你的說法你己經有過失了,是一定會有過失傷害的,我一審是三個月折罰金9萬,如果走下去你要心情先調整因為很煩,而且請你要開始錄音和照相,能錄影最好,因為這種會故意大開口的人一定看你不付錢,會故意假造傷勢,以我的例子對方7個月後腳開刀,之中我們都有見面談和解或上法院,他都走的好好的,可是他也硬咬是我撞他造成的請自行考慮一下,走官司這條路真的很累,我的車禍是去年3月己經去了法院十多次了,壓力真的很大,能和解看10萬就給他吧!!因為你要請律師大約就要6萬,一個月要請一到二次假,還有你要去法院,哎...你去了就知道了 真的很累如果有不了解的可以pm我,我會知無不言的,你好好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