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lai21 wrote:
其實本來+/- 10的原因應該是各車時速表本來就會有一定程度的誤差, 為了避免糾紛所以留一點空間
+/- 3km/h 應該已經超過一般車輛表速誤差了, 不太合理
其實中華民國的法規是有規定, 汽車時速表顯示的速度一定要高於實際速度的.
(ps.但是里程表是對的, 所以別再問了)
法條我也查過,請參考交通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第二十二條 速率計 的規定.
表速-真實速度 要大於等於零, 但差異不得大於 (真實速度/10)+4km/h
所以當被抓到超速的時候, 表速一定是超速的. 不會有時速表沒超速,但被抓超速的問題,
除非時速表壞掉或改不合原廠規格的輪胎造成表速誤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