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要炮別人之前先想看看自己有沒有親身經驗...如果當時拖車有聯結貨櫃呢?不用40呎的20呎滿櫃的就好了...那種情形在平路已經是重拖了,如果是爬坡路段的話...要不要請那些炮兵團的去試開開再回來發言感想呢?搞不好還倒退嚕勒
陳姓拖車駕駛行經一號國道北上二七二.八公里處,被國道警察測出時速五十九公里,低於國道最低速限六十公里,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三條第一款,吃上一張三千元罰單。你在國道上是希望拖車一路狂飊,還是慢慢龜
臺灣的法治教育還要再加強國一最低限速是60公里當事人收到罰單一定有申訴才會由法院判決不要說收到59公里罰單會不服氣就算收到111公里超速罰單也會不服氣因為再精準的儀器都會有誤差值所以才有超速至120公里警方才會開罰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