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我支持你!

那個立委推動法案我就選他!

支持+1
無論改幾年刑罰,記得一定要加上[不得易科罰金],否則對有錢人來說罰錢了事,無感!!

fat1781 wrote:
支持發文者....這...(恕刪)


今天出事的不是我家

換哪天是我家人, 我就有足夠的立場, 在國會前, 總統府前靜坐抗議!

當下是誰帶頭, 我也都會跟進!

hahahafred wrote:
支持!!加重到關6個...(恕刪)


拒測的也直接關三個月再加罰個五六十萬
亂世用重典...酒駕者自己撞死.就好了..多少無辜家庭破碎..
讚成..加1...
現在的刑罰都太輕+1

進牢都沒再怕的 罰錢這種笑話就更別提了

我看還是去引進新加坡的鞭刑吧

凡是酒測沒過的一鞭起跳!
我也支持這樣的推動...

喝到醉死居然還可以上路!!?

還可以和解勒.......一定要賠死那些愛酒駕的
亂世需要”重典”!
人權是適用”人”的!
性侵犯關個幾年就假釋出來危害人間,
那些講求人權的大大,記得每日三柱香!
保佑你的親朋好友!不會衰到遇到這些事情,
要廢除死刑~ok啊!
學學新加坡的鞭刑,讓人”生不如死”卻能印象深刻!
目前酒駕罰責,真的是太輕了!才會讓酒駕者肆無忌憚的在街頭亂竄!
輕者製造社會問題,重者取人性命、毀人家庭!實在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建議:當場吊銷駕照、沒收其殺人工具-汽車、機車(拍賣後還可增加國家稅收)並處以鞭刑

hiru0029 wrote:
現在的刑罰都太輕+1...(恕刪)



我也很希望有鞭刑
但太難了, 還是依目前有的罰責加重較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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