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onwei519 wrote:
我有個小建議就是我們...(恕刪)
有人怕打電話被「吃案」、「不理」的話,可以用會留下記錄的方式去陳情,各鄉鎮公所有投訴信箱,縣府政府有縣市長電子信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陳情或全民督工回報系統、行政院也有陳情電子信箱,而據我所知以這種方式陳情的話,會被列管,我的意思是會被掛上一個「文號」,有掛文號的東西不是電話掛上當作沒聽到就好了。所以當你先投訴鄉鎮公所,沒效果,那再往上到縣市政府,沒用,再投工程會,還是沒反應,丟院長信箱,這時記得把前面幾次投訴的情況寫進去。還是沒用,那你可以丟丟看總統信箱,這個我沒看人丟過,不知道效果如何就是了。以我的經驗來說,打電話給地方政府最快,沒反應的話再丟縣市長信箱,到目前為止我個人用過的管道也只到這個層級為止,因為改善了。
如果丟了那麼多封都還是沒用,可能是組織中有某個環節有問題(大尾的大尾的);或者是可能是你搞錯問題,問問專業人士看看。
而老實說,不是公務人員都像大家想像中的一樣會把民眾打來的電話當作沒聽到,基層人員有什麼能力吃案?
所以,看到不滿的工程品質,那就用前面提的那些管道去投訴;然後,記取教訓,下次選舉的時候記得你手中那一票很重要。人常說預防勝於治療,如果投訴是治療的話,那麼你手中那一票就是預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