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BOY wrote:
我原本是一直認為都不...(恕刪)


那美國不可以的,為何台灣可以?

你要我舉例嗎?
我想不必吧!
以你的聰明才智應很明白!

HTC0517 wrote:
美國的駕駛到斑馬線會先停下來讓行人過,台灣有嗎?.


沒錯。不只美國,德國、日本都會。只要行人站在斑馬線路邊,遠遠的車子就開始減速。在美國汽車在右轉的時候,依舊會禮讓直行車先行,不是跟直行車搶快。
大部分台灣人駕駛的汽機車並沒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的習慣,也沒有遇交叉路口減速的習慣,所以此項罰則刪除後,大概交通意外險的保單會出很多。
我還以為這個只適用於汽車耶?!
難道機車也行嗎??
HTC0517 wrote:
美國的駕駛到斑馬線會先停下來讓行人過,台灣有嗎?


有阿,你是哪一個國家的人阿?為何這樣愛抵損自己國家?
astronout wrote:
沒錯。不只美國,德國、日本都會。只要行人站在斑馬線路邊,遠遠的車子就開始減速。在美國汽車在右轉的時候,依舊會禮讓直行車先行,不是跟直行車搶快。


那是因為人家撞到人隨便罰就幾百萬,重殘跟撞死人罰幾千萬,看你有多少錢可以罰..........
在都會區,不依號誌紅燈右轉,影響直行車輛,遲早出意外。

YUBOY wrote:
我原本是一直認為都不...(恕刪)


美國薪水那麼高真不懂台灣為什麼不可以

美國可以在擋風玻璃下面放把散彈槍真不懂台灣為什麼不可以

美國總統可以嗆中國真不懂台灣總統為什麼不可以

rexdata wrote:
別說紅燈右轉,綠燈右轉時,
很多機車騎士仗著直行車的路權不減速
每次老遠打方向燈道路口都還要多看幾眼
深怕騎士仗著自己是直行車而搞到晚七天才到家
我本身也是機車騎士、也是汽車駕駛
但是經過路口我都會減速,看有右轉車也讓它右轉
但總是很多騎士不懂「行經路口必須減速」這個觀念
非引戰茶.


因為很多人騎上摩托車,神風魂就上身了..

假鬼假怪 wrote:
可否說清楚?有哪些縣...(恕刪)


我在台北民權東路與承德路交叉口過馬路,待台北的人就知道這個路口車流量超多的,但是過馬路時可以很安全走過,也沒有遇到紅燈可以右轉,看到行人還硬闖斑馬線的駕駛。

但是在高雄七賢三路與公園路交叉口,我過馬路時差點被轉彎的車子直接撞上。不只是這個路口,下一個五福四路路口又是遇到相同狀況,我只很佩服高雄市的市民,過馬路時真是身手矯健,我這個天龍國國民自嘆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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