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避免酒駕肇事重罰是要的, 但憾事畢竟已經發生, 加重酒駕罰則去警惕酒駕的的人更是重要. 我認為會酒駕的人有兩種1.是輕微喝酒 2.是已經真的醉的人, 尤其後者根本不知自己醉了覺得自己開車沒問題, 所以出事都是後者. 所以處罰同車的人是可以達到讓朋友去規勸避免酒駕的危險行為.
所以下面是建議的罰則.
無肇事酒駕
第一次
立即拘役5天且不得易科罰金或緩刑, 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同車人士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第二次
立即拘役15天不得易科罰金或緩刑, 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吊銷行照及吊扣其駕駛執照2-3年
並強制加裝酒精偵測啟動裝置當申請恢復駕照後其所購買車輛. 所有費用由當事人負擔. 若五年後無酒駕紀錄可申請移除酒精偵測啟動裝置.
同車人士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第三次
立即拘役30天不得易科罰金或緩刑, 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80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吊銷行照及吊扣其駕駛執照3-5年
並強制加裝酒精偵測裝置當申請恢復駕照後其購買車輛. 所有費用由當事人負擔. 不得申請移除裝置.
同車人士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第四次
立即拘役100天不得易科罰金或緩刑, 處新臺幣8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吊銷行照及永久吊扣其駕駛執照.
同車人士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肇事酒駕的重點是加上 1."不得易科罰金或緩刑", 2. 因肇事造成他人死亡立即凍結駕駛者當事人和直系親屬所有財產.
milo2314 wrote:
立委豬公本是酒駕的大...(恕刪)
你說的也許沒錯..
不過如果有人願意跳出來做點什麼的時候..
你還只是會在旁邊放砲(啊..不可能啦..)..是不是比那些主委豬公還不如..

如果這法案過了..以上委員不管是那一黨的..在我的區域內..都有我的選票..
整理一下樓主的立委 Mail..
ly11059a@ly.gov.tw,ly11086a@ly.gov.tw,ptt928@gmail.com,hjlee.idv.tw@gmail.com,
2227688@gmail.com,lym133a@ly.gov.tw,ly10962a@ly.gov.tw,lym171a@ly.gov.tw,
ahao1967@yahoo.com.tw,tsai448@yahoo.com.tw,lu_2116@yahoo.com.tw,
mingku0318@hotmail.com,ly11085a@ly.gov.tw,ly10896a@ly.gov.tw,
ly11072a@ly.gov.tw,tswang@mail.ndhu.edu.tw,dagmar.yu@msa.hinet.net,
ly11097a@ly.gov.tw,linkuo.cheng@msa.hinet.net,srakacaw@yahoo.com.tw,
lym084a@ly.gov.tw ,ly11061a@ly.gov.tw,chen169881@yahoo.com.tw,
dagmar.yu@msa.hinet.net,ly11097a@ly.gov.tw,linkuo.cheng@msa.hinet.net,
srakacaw@yahoo.com.tw,lym084a@ly.gov.tw,ly11061a@ly.gov.tw,
chen169881@yahoo.com.tw,dragonforpeople@gmail.com,skychao6238@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