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yashi_tabe wrote:
有時看見大家在討論,.

我在想高速公路為什麼不規定時速,
外線40~70,中線70~100,內線100~120,
低於或高於限速都開單,..(恕刪)

高速公路貨櫃車等大型車輛在三線道就規定只可以開外線,中線,
外線規定要60以上這才算高速基本,又不是市區道路那可以規定40,
開不到這車速不要上高速公路.

年代改變、車子性能也不斷改變
不變的只有陳腐官方舊思維
建議改無限速、內車道為小型車超車道、中線為大型車超車道
速限高於120以上肇事者、賠償責任加重
若行車掉落物品致人受損應加重其罰則、並與吊扣車牌或駕駛執照
憲法都能因時修法!為何交通上法條不能提出討論修改?
個人覺得掉落物致使肇事事件層出不窮、實有加重其罰之必要更勝行車速限
內車道提高限速十公里, 是不是比較可行一點?
現在車好路好,最少提高10公里吧!
種種的一切都很好超...但這些慢車出現在雪穴..我就整個飽了..當下只能用HID伺候而已..
以前我曾有一段時間作油耗計算,發現時速90真的比較省油,車開的越快反而越耗油,或許車速的限制除了安全考量之外,也兼顧節約能源。
以我的開車習慣,會在中線車道維持時速100~110,如果駕車休閒旅行,我選擇外車道以時速90悠閒的開車,而且比較省油,但有些時候外車道大車過多,會有壓迫感,只好回到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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