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先生開車出門
停在商店門前進去買東西
車子有三分之一停在白線上
接著有一群學生
分騎五、六輛機車延路嘻鬧
(會知道是因為我先生在路上就看見那一大群人)
車子熄火後,人不在車上
就聽到外面碰撞聲
其中有一輛撞上我先生車的後檔
接著摔倒
我先生因工作繁忙
問了對方,因做筆錄要花好幾個小時
若她不做筆錄,看機車修理費用多少,我先生賠她一半
不然就是看保險公司賠多少就算多少
對方說要報警做筆錄,看保險賠多少
事後隔天,對方父親打來口氣不好的問:你先生是開車還是騎車把我女兒撞成這樣
又是一個想隱瞞事情的女兒,怕挨罵
保險公司說要賠機車修理費的五成
而對方應該沒有去醫院
就只說大腿瘀青,事發時,對方下嘴唇有咬到,流了點血
現在對方要求我們賠償修理機車的全額和醫藥費(還沒提到要多少醫藥費)
我知道停白線是違規,但大白天的下午三點多視線良好
您看到前面有車,會就這樣撞上去嗎??
警察也說是他們過失成份較大
保險公司說他可以告我們傷害罪
我們傾向不再做任何賠償,等他告好了
對方還告訴保險公司說他是公務員
這種事扯出公務員做什麼...........
時機歹歹~~我看沒事騎車出門去找輛違規停車~~等著換新車好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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