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了許多國道使用的討論串 有感而發
讓 不就是給人方便? 為什麼有人會思考成委屈 退縮的意思????
後面有車貼上來 能力範圍內能讓開就讓開 人家違規你管他去死
他有種這麼做就必須對自己行為負責
不要把後車貼上來閃燈按喇叭一概解釋為挑釁逼車不就好了
堅持守法行駛內車道有好處嗎????中線一樣可以守法阿 外線一樣可以守法阿
高速公路又不是只有內線 何必非得在那一道守法?難道其他車道不能開100 120?
明知內線有速限行駛與超車專用兩個同時使用會產生衝突的功能 卻要堅持在內線淌渾水 何苦?
最高速限走內車道合法沒錯 但我認為持續以最高速限使用內車道是自私的行為
請摸著良心想想 你堅持走內線的原因是什麼?因為快 因為不會塞 因為可以免切車道合法超越國道上所有速度低於最高速限的車 因為你不想跟在低於最高速限車輛的後面 是嗎?
如果不是我相信你的目的利用中外線一樣可以達到
那整條國道只有你想快嗎? 因為你的堅持守法 讓國道的內車道失去超車的功用
因為你的守法 會讓乖乖排再後面的車子速度隨著車龍越長速度越慢最後造成壅塞
結果整條國道只有你暢快無比 後面的車子一台接一台越跟越慢又不能合法超車只能吞下去?
認為在此情況下合法就不會影響別人 與只看的到以最高速限行駛不解釋為壅塞的無知官員有何差別?
守法固然重要 但也請為其他用路人著想好嗎?國道上不只有你與你的後車 還有更多守法的用路人
讓一讓 世界更美好
什麼開在速限後面超速 怎樣怎樣的
實際上龜車之所以是龜車 是速度遠低於標準
不要再說啥109 110 111的差距了 龜車通常都是110跟90 80的差距
90 80的龜車就不用爭了 乖乖在外面不要擋別人路讓人心煩
在保持安全距離下 110要追上105都要跑很長一段路才能追到車尾
只要速度夠快 其實一般人也不會去計較你前面慢速限多少
我是不會佔內線 因為中線自由度很高 又寬敞 加起速來就是整個爽快
內線旁的護欄 反而讓我在加速時有點壓力感
開在速限 老實說 我常看後視鏡 後面有車的情況不多 不然就至少距離200公尺以上
如果後面有車 一般也不會閃我或叭我
更多情況是我換車道 後車也會跟著換
因為跟一段路後車就知道誰習慣開在速限 跟在後面跑大致都會有一定流暢度
不必要再去討論一堆極端的案例
國道上開150的也沒那麼多
除非是都沒什麼車的路段 不然就是那駕駛不要命了
遇到這種瘋子 當然就閃遠點 沒人會想拿自己性命去相陪吧
不過他們會說,一直進進出出的很危險。
個人的想法:
其實會一直進進出出的,是不是表示他們的速度並不達到所謂的高速,
所以會一直有車接近。絕大部分的人都會擔心收到罰單,所以會抑制速度超過速限。
這時候,是不是該考慮換個車道行駛,而不是一直要佔用內線。
亦或者,很多人開車上路,就不想花精神隨時注意後照鏡,觀察週遭的狀況,
作調整。只想一直保持在該線道上。
開車上路,這不是很基本的嗎?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選擇,我車上的音響基本上都是處於收音機的狀況(警廣),
隨時掌握型車路線上的交通狀況。
電影裡面有一個台詞,我一直覺得很讚: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
當你要使用內線車道時,表示你想要擁有更多權力,這時你應該擔負更多的責任,
比如說適時的讓車。同時切換車道的責任也是應該是你所要承擔。
總不能又要享有好處,又不想要負責。
高速公路的順暢是全體用路人該負責的。
如果大家都有越靠近內線車道,速度應該越快的體認,並同時促成該現象形成,
今天台灣高速公路路況就不是這個狀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