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張照片還不夠證明你闖紅燈?
請問你是要有影片證明你"開過去"才肯乖乖閉嘴繳錢嗎?
所以你的車是"瞬間移動"是吧?
還申訴勒...
真是大開眼界了!!XD
有沒有罰則給這種浪費警察時間的白目阿?
不然警察每天光處理這種白目申訴就不用做事了阿
為這種蠢人還要回信跟他說申訴駁回
怎麼想都是浪費時間到不行的一件事阿
有沒有申訴失敗多加五千的罰則??
chinicetsai wrote:
2012-07-12 19:36 by chinicetsai
違規事實: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法條:53條1項0款 $2700
在高雄市大順路建德路口,這是不是定點照相太靈敏或是秀逗,這樣可以申訴成功嗎?
該怎麼去申訴阿?
我回文最怕碰到言之無物直接把別人打成信徒的腦殘 因為我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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