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要出門上班時,
發現停車的附近發生了車禍,心想不會這麼LUCKY吧,會不會A到我的車
走近一看,一台機車跟一台VIOS差撞
還真的A到了我的車,幸好肇事者跟警察都在,不過沒看到機車騎士,應該已經被救護車送走了
小弟看了看,小弟的左前葉子板有擦傷,不過不嚴重,僅傷到烤漆
約有15公分的刮傷,還蠻深的都可以看到黑塑膠了
我就警察講我可能會要求賠償,請他們幫我拍照存證

警察表示我的情況不嚴重,叫我去汽車美容就好,還跟我說,現在最重要的是傷者
其實我本來也想8月出險時處理就好,但一聽警察這樣說好像要敷衍過去,我就開始不爽了
心想不管怎樣也做個紀錄保護自己一下,我就跟他硬說,這樣我以後保險費可能會有影響
於是警察就登記了一下我的行照跟駕照,也拍了照片,但沒有要我做筆錄跟簽名
僅叫我留下聯絡電話,所以我也跟他要了一下電話
臨走時,他說會肇事釐清後通知我後續

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可以獲得我應有的保障嗎?
還是可以通知我的保險公司跟警察聯絡??

謝謝
文章關鍵字
有~~~

警察這樣子做等於有備案,所以請你跟保險公司聯絡,

讓他們幫你處理比較好,這樣你就輕鬆多了,

保險公司會去查肇事原因跟肇責,向該車主追償。
每次遇到這種相對比較的狀況我可能都會鼻子摸摸自認倒楣!
不過說真的樓主的做法才是對的.


niemand wrote:
警察表示我的情況不嚴重,叫我去汽車美容就好,還跟我說,現在最重要的是傷者
你保全險嗎?
全險有代位求償
也事關現場(或接案)人員的考績

還是去要鑑定報告吧
(這樣就知道警察有沒有乎攏你 沒把你的車算進去了)

希望你有為傷者祈福



感覺現在的警察素質有問題
處理事情都是一直幫自己想
真不知領了用民眾辛苦繳的稅薪水是在幹嘛的
樓主是對的
現在聽警察的倒楣損失的是自己的權益
就我知道根本沒有備案的程序,警察只是怕麻煩,(如果你知道作筆錄的程序),保險公司也不會因為你備案就會賠你,還是要作了筆錄,送交交通裁決之後,才能釐清責任,換個角度想,如果有一天有個人跟你說,他已經備案了,你會賠他嗎?答案是不會,因為現場圖沒有你的車號,你會承認嗎?保險公司也看不見你的筆錄說法,也沒有對方的筆錄說法,你是保險公司,會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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