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接近台中中山大學附設醫院大慶院區的時候,在文心南路高架下轉往建國北路的路口。紅燈剛剛起步,後方突然出現一台雙載機車,沒有打方向燈從我的右後直接衝出往我的左方前進(機車搶快,未打方向燈)。機車被我車子推了一下沒有倒,騎士回頭看了我一下,馬上加速往左方迴轉逃逸,留下我錯愕的在原地謾罵 = =請問,他們這樣算肇逃嘛?還是算是我的錯?
是肇逃無誤,不管是你撞他還是他撞你,警察未到之前,只要對方先行離開現場,皆屬肇事逃逸,我想新聞中已經有太多案例,當然你也要為自己保留些證據,報警、自己先拍下現場照片、記下對方車牌號碼告訴警方、驗傷,控告對方肇事逃逸AND傷害,不過會先走向調解一路,和解不成再執行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