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臺車當初的新車價為150萬, 但是庫存一年多之後以約100萬購得
但是保險公司核定的保險金額為140萬, 購入半年內發生事故-車廠評估維修費用為88萬
以保險契約來說 140*(91% 折舊) *0.75(超過3/4金額方算全損) = 95.55(維修金額須超過此金額才可算全損)
但是以實際購入價已經非常接近維修價格, 是否有方法直接報全損將車輛交付保險公司處置取得88萬修理費用
或者是修正當初不符實際狀況的核保金額, 反正保險公司也是需付此筆維修費用交付車廠
但是以經濟效益來看花88萬修理的車, 撞過修復後還是不會有88萬的殘值, 有沒有保險達人可以回答疑問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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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以跟保險公司交涉
既然修復跟全損的金額差距不大
通常保險公司會選擇全損
車子要申請報廢,殘骸由保險公司處理
這樣的方式對雙方都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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