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理賠流程,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大大

朋友發生車禍,他騎車,主線道,結果支線道突然有一兩光駕駛開車出來,雙方不及煞車,朋友撞飛送醫院,現場馬上有找警察筆錄

機車是滿貴的機車,預計修復可能要六萬,人受傷幸好不嚴重,有醫療診斷單。


簡單來說,這樣的狀況,過失很明顯是支線車主沒有讓主線。


目前是在跟車主談賠償,但是車主全部推說:『交由他的保險公司處理』。

然後保險公司又說要等警察鑑定的過失結果才可以賠。


以上事實經過:

我的認知是,強制險是否根本不需要考慮誰有過失,而是應該儘快賠償,回復損害?
關於此點,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可以解惑。
保險人員這樣是否是故意拖延?另外車主這樣有點推托,是否有什麼辦法?

我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有什麼建議可以分享?
我希望的是朋友能馬上獲得賠償,把車子修好。

謝謝您。朋友很可憐,現在都不能上班,車子也被撞爛。

先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就對了,最後對方車主會主動找你們和解!因沒和解最後法院判刑役科罰金大概要數萬,該賠的一樣要賠給你們!
強制險是賠人不是賠車。
indofayen wrote:
目前是在跟車主談賠償,但是車主全部推說:『交由他的保險公司處理』。
然後保險公司又說要等警察鑑定的過失結果才可以賠。



大約半個月到一個月,警方初判出來,保險公司才有正式文件可以申請理賠
這程序很正常啊 !!
強制險~有20萬的體傷~~有什麼問題先看醫~保留收據 依收據請求


財損部份~等肇責出來依比率 理賠



我真搞不懂~那一些~提出反正就先提告的人

到底在想什麼?

鯨魚 wrote:
我真搞不懂~那一些~提出反正就先提告的人
到底在想什麼?

你沒看樓主希望趕快賠,但對方消極推給保險公司嗎?你以為對方有保險就會把該賠的賠給樓主?保險公司能少賠就少賠你當他們是吃素的?

向對方提刑事過失傷害這叫「以刑事逼民事和解」,原本就是車禍常用來逼對方積極處理的方法!

你認為不該提刑事傷害告訴,好啊!請問對方保險公司若認為理賠有爭議不願賠這麼多,請問你,不告「對方刑事傷害」這時候你有什麼高見說出來給眾網友聽聽?是要告對方「民事」損害賠償嗎?我可以先告訴你修車費法官是會判折舊,若樓主車齡是五年,修車費材料若是五萬,工資是一萬,就算對方100%肇事責任,修車費判賠金額是一萬五千!

indofayen wrote:
朋友發生車禍,他騎...(恕刪)




人家公司是照流程走沒錯.

這陣子先不要去打電話給對方.

這都是你們手上的籌碼.不要急.

警察那方有你們雙方的資料.不用怕對方跑了.

先請你朋友安心養病.

記得所有收據.都要留存下來.(醫療.坐車.營養品...反正都留就對了.)

車子先修沒關係.反正到時候對方還是要付




以靜制動
買現代車心臟要夠大粒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

黃日重 wrote:
你沒看樓主希望趕快...(恕刪)


之前有這類的案例,
維修費基本上要主張"修復原狀"
不要去要求理賠修車費,
因為理賠修車費會有折舊問題,
而修復原狀,不存在折舊問題

另外人的傷害部分,一般是實支實付的,
如果要提早處理,需預估後續的相關費用,
請假期間的薪水,也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但所有的賠償都是一次的,所以,請自行估算合理金額
kan9938 wrote:
而修復原狀,不存在折舊問題

我以前也很「天真」,認為主張「修復原狀」修車費就可實報實銷,但法官當庭表示,主張「修復原狀」不判折舊是要用中古零件,只要零件以新換舊,他們從以前就是這麼判折舊,而且這是高等法院作出的見解,他們是地方法院一定要遵守。

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很久以前澎湖地方法院審理汽車玻璃破裂,是否要折舊請上級高等法院做出見解,一開始要不要折舊兩派都有,後高等法院認為損害賠償法是賠償物主損失,法律不能因賠償而受益,作出要折舊的見解。

當時車禍是自己打官司,收集許多資料發現,除極少數法官認為車禍零件以新換舊是強迫升級不判折舊,絕大多數是一面倒都會判折舊!

總之先把傷養好吧,但也不要獅子大開口
我會主張一開始就提告,也是根據對方把人撞傷卻未展現該有的誠意,只把問題推給保險公司這種態度!

另一原因是自己親人的例子,去年我媽騎機車也被撞,對方也推給保險公司就不聞不問,保險公司也很被動,理賠部份保險公司請看護一天最高只賠1200,但我媽雙手都骨折請看護24小時一天是2400,不夠的部份肇事者表示他已有保險所以一塊錢也不會出,像這種肇事者你不提傷害告訴讓他知道嚴重性他會理你!

提告後若和解拿到該有的錢再撤告,這樣樓主有損失嗎?若沒有,提告能讓原本消極不面對的肇事者面臨刑事壓力而變的積極,為何不提告!(過失傷害提告期限是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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