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紅綠燈被後車追撞, 無任何人受傷,雙方都有丙式保險, 我這邊我先出險先修車,在由我這邊的保險公司跟對方保險代位求償沒問題, 目前車體修繕完畢.車禍後中間有請了3天假去估價維修, 有詢問我自己的保險業務,他說請假及交通費補償無法由雙方保險公司支出,請問我可不可以找肇事者談這些相關的補償?還是說車禍車體修繕完畢肇事者就沒有補償的責任?
台南的小小人物 wrote:車禍後中間有請了3天假去估價維修, 有詢問我自己的保險業務,他說請假及交通費補償無法由雙方保險公司支出,請問我可不可以找肇事者談這些相關的補償?還是說車禍車體修繕完畢肇事者就沒有補償的責任? 你怎麼不問你的保險業務?代位求償不就是把你的求償權利讓給保險公司雙方保險公司應該已經簽了和解書這樣你覺得你還要怎樣去跟對方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