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加重罰責,至少比現行的更嚴!不必說:"沒用啦! 關沒多久就出來啦!"... 這類口水。...不然,都保持原來的刑責嗎???酒駕致死累犯,可以被認為"故意殺人",處無期徒刑! 最重要的是法官也要能依法辦理,不要老是替殺人者找藉口,濫用"可教化"減輕刑責 ... 會累犯而致人於死,證明"無可教化",最好就關在監獄一輩子教化贖罪!
kay36888 wrote:沒屁用,隔幾年緩刑又是一條好漢應該:致重傷者,鞭刑致人於死者:死刑沒得談,一命換一命 姦淫幼童者把他的雞雞掏出來不管幾公分分十等份 切成十段酒駕致人於死者把他綁在電線桿讓受害家屬開車撞十次這樣一定可以遏止歪風以上胡言亂語 只能等我或我兒子當總統才有可能實現酒駕?累犯?致死?你看土豪哥嗑藥害死一個妹子不就是關個幾年躲躲風聲不就會有王八蛋法官會想好藉口把那個人渣放出來一定是被土豪哥的老爸"誠意"感動了我還真不敢相信 台灣的司法可判不判 可執行不執行 這是台灣悲哀像上次檢察官的小孩在學校被霸凌他突然間正義感湧現 要主持正義 討公道這種機會 實在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