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rygoaround wrote:也不想想家裡開銷我幫忙了至少一半 到底是多少?二個人的家庭出一半只是公平而已吧不要只會挑著喊男女平等marrygoaround wrote:重點是老公還會打我,當然我也會打回去常常搞得2人都是傷 到底誰才是打回去根據經驗法則很難說.......就算只是言語暴力,被打也算是打回去而已marrygoaround wrote:這種婚姻到底還要嗎? 別人說了算嗎?
marrygoaround wrote:前女友是個愛名牌愛上...(恕刪) 基本上…家庭暴力是決對不容允許的!經過統計只會越來越誇張越來越嚴重,現在是輕傷日後?統計結果都是…以版大大所述,就完全是個不成熟的人,因為還沒小朋友所以目前擁有決對的決定權,自己看著辦吧!版上有大大支持勸和不勸離,那只是純粹的馬克斯主義,早已不適用,只會給對方機會構成更大的傷害!請版主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