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開就好了
其實不用幫別人糾結這麼多
從案例來看,女方大賺

1、本來就沒有感情存在,所以離婚之後等於換回自由身
2、女生通常都會選擇要小孩,小孩歸女生,符合女方期待
3、房子一棟價值3000萬,再加上現金500萬,這個要搞出現金流太容易了
我假設房子最終脫手後實拿2500萬,加上現金500萬,全部投定存etf,
選季季配或是月月配的,年殖利率用
7%來算 --> 一年下來,稅前有210萬
6%來算 --> 一年下來,稅前有180萬
5%來算 --> 一年下來,稅前有150萬

這個金額絕對足夠在台灣任何一個地方負擔1個小孩子及女方所有的支出,而且正常來說每年還可以省下非常多錢,省下來的錢再繼續投入定存、基金或是房地產等等的,講白了,後半輩子生活無憂
分開不見得都是壞事 祝福
J.Son wrote:
朋友上週簽字離婚了,沒有什麼起伏,條件也是前夫提的,沒有多要求。
男女都以50+了,疫情的關係,男方從生活將近20年的大陸歸國,才有機會讓彼此朝夕相處,女方婚後幾乎沒有工作也不需要,現有一個6歲的小孩,是女方過40後要求要小孩,做試管嬰兒,努力好幾年才有的。彼此間幾乎連親情都沒有了更何況是感情,約莫3月時,男方開口說要離婚,她現居的房產給她,市值3000萬左右,現金500萬,小孩他會一直負擔到不想念為止,共同扶養,女方沒多想,接受了,或許可以要求更多,但不想吵吵鬧鬧,上週看到她是快樂的。


不錯啦,沒親情也沒感情,起碼錢給到位,房子現金都有好聚好散。

就小孩比較可憐,作文題目要寫我的爸爸不知道該怎麼寫。
J.Son wrote:
朋友上週簽字離婚了,...(恕刪)

不管如何
彼此開心能接受就好
金錢可以解決我們百分之九十九的煩惱
成熟的好聚好散對孩子也好
以後還能各自幸福啊
離婚就離婚 但不要為了離婚 自己的權益都不顧了
cgbvcchao wrote:
好聚好散,說快樂應該...(恕刪)


單親生活真的非常不好過。用身心俱疲來描述最貼切。任何條件最後跟在照顧小孩上面相比……..

個人認為後者才是最大的一生煎熬………

我認為女方責任大一些。

1. 為何同意老公可以在大陸那麼久?
2. 任何有智商的妻子都能猜出這樣的情況,將來出現的變數真的太大了。
3. 把自己當成阿信, 一味兒相信老公為了家的悲情解釋嗎?
4. 自己的老公沒有顧好。那可是老婆的責任。想要白頭到老,任何會危害到婚姻維繫的不良因素都得排除的。為何不溝通妻子也跟去?反正老公去哪, 老娘就跟去哪! 跟到你不舉的時候才安心
5. 任何去大陸的男人不搞女人!? 我不信! 男人生理需求是顯性基因。你讓他過無性生活?我都替你老公感到悲哀。

最後,平靜的好聚好散,代表雙方心裡都有底了。你不需要我,我也不認為多年後我還能再跟你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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