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29 wrote:
請大家給我意見我的...(恕刪)


2000萬拿了走人

小孩子每周跟你住2天

你的婚姻早就死亡了
也覺得拿錢走人,該是時候好好疼愛自己了,加油。
@@:
建議可以先去研究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是否可拿更多~之後再討論小孩扶養權利(如果不想扶養,就爭取探視權)

Cat29 wrote:
請大家給我意見我的...(恕刪)


妳老公感覺沒有很想要婚姻了
只是願意留著孩子的媽,前提是你要願意帶小孩

他家人看來也瞧不起你
不挺你
何必堅持?
10年是不短,但不要作賤自己50年
不甘心痛苦是自己而已,你老公又不痛不癢的,只要他對小孩還不錯又願意讓你看小孩的話就拿錢走人但要一次拿不要分期,還有一定要多一個條件不要讓他們那個沒素質的親戚帶小孩了萬一跟小孩說些有的沒的影響會很大。
離一離啊
自己嫖妓被逮還要求你離職回家帶小孩是怎樣
你沒親自帶小孩跟他去嫖有關逆
根本是想斷你生計兼省保母開銷吧

照他開的條件看
我覺得他很想跟你離一離~

想清楚點
真的忍下來 沒了工作 妳以後被他找機會趕出去你要怎樣活下去啊!!
中年婦女重回職場還能找到比你現在更好的工作嗎???
一個月賺四萬五還有兩千萬 比很多人好過了好不好

離開這個家 小孩沒媽媽或許有點可憐
八成將來還會多個不知道疼不疼他們的後媽

委曲求全為小孩留下
等小孩都長大了才發現真正可憐的是你自己
你自以為你是為小孩好 希望給他們一個健全的家
可是你的家根本早就不健全了啊

多為自己著想吧
Cat29 wrote:
是的我的小孩都不大一個六歲一個三歲

是我的話,錢我不要,小孩跟媽媽一起離開。

好好想一想,
當妳老了以後, 哪一種選擇讓妳比較不會後悔呢?
提告, 留record 要求更高的離婚費用

如果留下, 先簽切結書, and 換外面專業保母, 永遠不跟該親戚往來



另外...

他們*家沒有對不起我~我自己應該要想想我是不是沒有辦法滿足我老公

會這樣講的原因是?
1D4 85/135L/16-35/70-200L, EM5 12/25/45 打開心眼看世界
hillockkk wrote:
提告, 留recor...(恕刪)

我會離婚,因為他心裡沒有妳,跟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一起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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