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餐一個人吃500很過份嗎?


Eric Chef wrote:
500很多嗎?!...(恕刪)

對阿 我可以每天帶你去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海斯勒 wrote:
對阿 我可以每天帶...(恕刪)



ERIC哥有口福了
一般人會看是不是特殊節日吧!? 如果常常這樣的確讓男生會感覺不太好,但如果那男生有錢到覺得這樣沒差的話,那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囉~
其實你知道的,你是讓誰請?很熟的朋友倒是互相請來請去,如果不認識叫人家請客?
一餐伍佰應該是有點享受,自己花當然很痛快,但是如果是沒啥緣故為何要讓你敲?
如果每一餐都五百,一個月吃就花了45k,當然不會這樣,但這只是說明了500不是小數目

喜歡敲凱子,有人要讓你敲是一回事,如果說你認為這樣不算是敲的話,那我想...
王又曾的老婆曾經在美國被台灣媒體追的時候,說過一句話:我們是好人(揮手,表示不要追)
我只能說這是認知差異吧

超級瑪莉跳跳跳 wrote:
剛剛看 生活版 兩性...(恕刪)


500便宜阿

阿不過你一個月是要吃幾次

那還真糟糕~每個人重視的東西不一樣

我平日伙食費約300一天

如果跟女友出去應該最少一千

平均約一個禮拜吃2~3次大餐

因為基本上不知道哪裡好玩~

只知道哪裡好吃 所以每個禮拜都去找美食

錢都花在吃的上面 對身體很傷........

應該這麼說吧~

如果對方覺得你是值得的

就算一千塊他也不嫌貴

或者有另一種人~~不把錢放在眼裡
一餐五百他也覺得便宜

總之見仁見智囉...

如果你月入十幾萬
一餐都五百很OK阿

如果月領不到三萬
一餐五百...



これが人生た
以前還在台北時,幾個女生下班後約出來聚餐,

都是500~1500/人的在吃啊!女生聚餐都這樣了,

男生想追女生嫌500太貴?那就真的可以選擇的餐廳不多囉!

又要氣氛又要美味又要好吃~唉!

這是不是所謂的~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呢?

況且,除非男生亂槍打鳥,常常在當潘仔"請"吃飯,

不然偶一為之還這麼計較,會讓人覺得很不大器....
我覺得是看次數吧
一個禮拜一次 OK
都說是約會了 總不可能一個禮拜約會好幾次啊?
以我來說是一個月一次
一個月一次500得出不起那就真的不要交女朋友了




這是個現實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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