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怎麼看夫妻財產分開制?

我相信樓主只是單純想知道分開財產制的確切內容

其實我也不知道,但我也不同意錢都給另一方去管

像之前我老婆在管錢,有些錢花到哪去都不知道,幾年前我說要買房子

老婆說兒子在讀幼稚園,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繳貸款

後來女兒出生後請保母照顧24小時的,然後不小心被我發現老婆亂花錢,而且金錢的流向交代不清

我拿過來對帳一看才知道,在沒有小女兒之前,原來我們每個月扣掉所有開銷還可以存下四萬元左右

只是老婆經常幾百幾百的花或是買衣服鞋子包包吃東西之類的,不知不覺花掉了,我很生氣就把財務大權搶過來管

要我老婆每月交出一半薪水回家,剩餘的讓她自己管理,如果產生債務那就自行處理,我跟雙方父母將袖手旁觀!!

現在女兒一樣在台北市給保母帶24小時,我還能買一間房子繳貸款,每個月還能剩個4000左右存下來

夫妻分開財產是很好,女生不要覺得失去財務大權對自己沒保障,分不清需要還是想要的女生不管錢反而是好事,也要想想自己真的對金錢的管理有概念嗎? 紅色大衣要配哪種顏色的鞋子,哪種款式的鞋子? 我櫃子裡面已經有了嗎?還是雖然可以搭配,但就少了那麼一點味道,所以再買一雙可以配這件衣服的?妳們真的是喜歡還是需要,錢經常就在"喜歡"當中不知不覺流掉了,結果鞋櫃衣櫃裡面有很多一年穿不到一次就為了搭配而購買的物品,包包就更不用說了.

我之前看新聞哇哇哇討論王永慶的遺產分配問題,有個律師就說:遺產只是一個總稱,其實遺產是包含債務的,如果有個人留下的是錢和債務,那麼他的繼承人是不能只要錢不要債務的. 其實有"極少數"女生永遠只想著我能得到多少好處,但卻忘了想想如果對方財務有狀況的時候你能否共甘苦,如果不行,那麼財產分開或許比較好吧~~~~
我覺得分開制比較好用

不過要有家庭共用基金

其實法律這樣訂定 你們自己私下想共用也是可以

好處是 一方宣布破產時 另一半可以主張財產分開制 不需替他分擔債務(這個很多人拿來做.......這個就不多說啦)

也可以避免兩人一起被宣告破產

破產之後做很多事情都很不方便(貸款等等.............)

所以現在比較推從財產分開制嚕

當然不是互相不信任啦

而是避免一些爭端 所以現在才會比較推從這種機制

雖然還沒結婚 跟男友也是不分是誰的 都是一起共用

結婚之後也是會使用財產分開制

其實這有好有壞 看你個人怎麼想嚕
分開制在不用幫對方當一半保人
用意在這邊

芃小梅 wrote:
男友告訴我未來希望使...(恕刪)


財產分開其實對你來說才是保障


哪天男生那邊如果垮了,離婚你還不用幫他還債

或是哪天他玩妳玩膩了,要甩掉妳去外面找小妹妹

若不幸發生這些事,但妳有經濟自主的能力

妳隨時可以離開去尋找新的開始

但若是被綁住,到時候可能什麼都沒有

人是會變的,沒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的

現在妳賺的少,不代表10年後妳也賺的比他少

與其靠人,不如靠自己

歡迎參觀我的BLOG http://princebike.blogspot.com/


所以說囉,南方會說這樣的話或許是因為版主很會花錢所以不放心,不然真相直有一種,就是他太自私

版主自己思量吧

rstmeqft wrote:
我先整理一下,夫妻的財產只有兩個選擇1法定財產制,2分離財產制。還有其它可選嗎?
那不考慮"兩人情感"的問題(當然有人認為這是最大的問題),在這基礎下!!
我想問若是老公因"意外"導致有大筆的債務上身,自已不動產法拍了,薪水也被強制1/3了。
那第一個還是第二個制度不用賠上老婆的財產呢?(財產的意思指妻子婚後的不動產,及妻子固定的薪資)。
還是兩個制度都不會造成夫債妻還呢?
民法1023條第一項是寫妻先替夫還的錢,可以向夫討回。但那條是寫"妻完全不用替夫還"呢?
(意外是指:駕車時不慎使人重傷或死亡、開公司是負責人卻倒閉、替人作保,朋友卻不見……意料之外的事)

或許你男友是想說未來的事如何發展不知道。但唯一知道的是想和妳永遠在一起。若結婚很兩人很幸福的:1買了房子(不論寫誰,就是不要連名)。2生了小孩。3永遠有正常固定的收入。卻不小心發生"意料之外"的情事,導致於其中一人"永無翻身"之日時,另一人不用"被拖累"。那樣最少的程度可保留另一個的"薪水收入"。因為許多夫妻遇到事情了,財務上過不去,就只要用"假離婚"。但假久了反變真了!!!!



以前就聽一個法官說過,粗體字部分確實就是分開制的一個優點
xxxxxxxx
我沒記錯縱使家庭主婦沒收入但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有勞者,帶小孩做家務另外請一個月也要三~四萬吧,家庭主婦不必擔心將來離婚分不到丈夫的財產。

芃小梅 wrote:
家裡支出就一人一半,我薪水比較少所以要努力充實自己讓薪水變多,而不是哀賺不夠
雖然現實面來說這樣是沒錯的
不過女人嘛,那個fu還是很差


一個問題,這裡的家裡支出是他配合你還是你要去配合他?
因為你們收入不同,如果你想租一萬的房子他想租兩萬的房子,那他會因為一人一半去跟你妥協租你負擔的起的房子嗎?

或者是你想省錢不開冷氣他會配合你嗎?

做得到的話再來談一人一半才有意義,不然你會負擔很大

財產制法定或分開都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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