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妙了吧...哈哈哈"為了證明我的清白也為了 證明我道歉不是畏罪~我有在討論區PO文~讓大家評論~還有 你那篇罵我的文章~雖沒指名道姓 可是你別忘了~我要你的無名是在MSN跟你要的~所以只要把MSN我跟你的留言訊息調出來一對照~就可以證明妳是在罵我~而且我本來留言是私密留言 是妳自己要把他公開的~我可從來沒想要公開讓妳難看~我已經講過了~男人的名譽跟女人的貞操一樣是不能被亂來的我已經退讓很多了~如果你還一直不相信 我把妳當女人一直在讓妳~而且妳是家偉的朋友 雖然他沒當面跟我說 但是我感覺到他很為難~還有 我說話太過分太故意 讓妳自尊心受損 我是真的很內疚~~總之 不要逼我打電話給我當警察的朋友 叫他先幫我備案~-公然辱罵 毀損人格 毀謗-還有 "人格權"是直接受憲法保障的~ 憲法最大 妳應該不會不清楚吧反正 妳如果還是一直要有錯誤的解讀 認為我只是畏罪才道歉的話我只最後一次跟妳講清楚 妳如果還覺得我騷擾妳的話~我真的可以直接幫你跟組長講 然後我會直接去附近的派出所幫你報案再不然拜託妳直接寄存證信函給我還有 妳如果真的要去警局 一定要直接報案 備案是沒用的 因為可能沒效力02-2764-4490 & 02-2764-4434<-----這是偵九隊的電話 負責電腦犯罪的~妳可以去查一些妳覺得怪怪的留言 看IP是不是我的~是我的話 這才真的可以搆得上我騷擾妳還有我再重申一次 如果妳沒把我留言公開 就沒有以下這些事情~為啥我已經跟妳說過了我絕對不會來留言了 因為妳真的非常笨@@~~~~~"
squall2307 wrote:哈哈~我知道很多評論...(恕刪) 我先說是逛魔女悄悄話看到這篇,我不認識樓主口中的女生~"~樓主錯在不爽去留言亂她。而且樓主說也跟她道歉了,卻在第一篇說人家是白癡?squall2307 wrote:但是我在猜 她那個白癡應該會認為 我在畏罪 所以才跟她道歉 究竟是誰侮辱誰啊?在部落格寫出心情不好的經過,被人家對號入座,還留言,幾個人會有雅量隱忍?自找的。
喵小月 wrote:我先說是逛魔女悄悄話...(恕刪) 要是今天是我的話,也不可隱忍吧~整個就是覺得來找碴的....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嘴巴上說道歉,卻馬上於下一句話中再罵回...真是有誠意!拍拍手~~~這行為就如:嘴巴上說不要,但身體卻滿誠實的 。如出一徹阿~~~~
樓主的行為...1.要不到無名,烙沒水準的話 -> 沒風度沒肚量2.自己都說不給拉倒了,又愛跑去看,還放話 -> 講過的話跟放屁一樣3.烙話不成又放聲說要找警察朋友幫你備案 -> 惱羞成怒,軟的不行來硬的4.取暖不成,說別人是親友 -> 不幫你就代表不公正砍掉重練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