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tter3355 wrote:
我不認識那位倒楣的女...(恕刪)


我不認識你

但是我只能說

你很中肯~~~!!!

你很中肯你很中肯~~~~~~!!!!!!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太妙了吧...哈哈哈


"為了證明我的清白
也為了 證明我道歉不是畏罪~
我有在討論區PO文~
讓大家評論~

還有 你那篇罵我的文章~
雖沒指名道姓 可是你別忘了~
我要你的無名是在MSN跟你要的~
所以只要把MSN我跟你的留言訊息調出來一對照~
就可以證明妳是在罵我~
而且我本來留言是私密留言 是妳自己要把他公開的~
我可從來沒想要公開讓妳難看~

我已經講過了~
男人的名譽跟女人的貞操一樣
是不能被亂來的

我已經退讓很多了~
如果你還一直不相信 我把妳當女人一直在讓妳~
而且妳是家偉的朋友 雖然他沒當面跟我說 但是我感覺到他很為難~
還有 我說話太過分太故意 讓妳自尊心受損 我是真的很內疚~

~總之 不要逼我打電話給我當警察的朋友 叫他先幫我備案~
-公然辱罵 毀損人格 毀謗-
還有 "人格權"是直接受憲法保障的~ 憲法最大 妳應該不會不清楚吧

反正 妳如果還是一直要有錯誤的解讀 認為我只是畏罪才道歉的話
我只最後一次跟妳講清楚 妳如果還覺得我騷擾妳的話~
我真的可以直接幫你跟組長講 然後我會直接去附近的派出所幫你報案再不然拜託妳直接寄存證信函給我

還有 妳如果真的要去警局 一定要直接報案 備案是沒用的 因為可能沒效力
02-2764-4490 & 02-2764-4434<-----這是偵九隊的電話 負責電腦犯罪的~
妳可以去查一些妳覺得怪怪的留言 看IP是不是我的~
是我的話 這才真的可以搆得上我騷擾妳

還有我再重申一次 如果妳沒把我留言公開 就沒有以下這些事情~
為啥我已經跟妳說過了

我絕對不會來留言了 因為妳真的非常笨@@~~~~~"
一看就知道發文者有問題.
在人家的無名撒野,還敢說很故意,被罵當然是活該,如果平時做人就不是很成功,向人家要無名的網址,人家當然不給.
先檢討自己吧
艾吉斯 wrote:
還好樓主沒PO在閒聊區
嗯…樓主唯一聰明的地方!

樓主要不要去閒聊區試試身手?取取暖?

還是要請嘴炮黨主席幫你約人過來這?
✙ 驅魔神探 Ψ 康士坦丁‧Constantine ✙ 發文最認真,做人最正直,講話最公道…江湖上人人稱我一聲【神探】
squall2307 wrote:
哈哈~我知道很多評論...(恕刪)


我先說是逛魔女悄悄話看到這篇,我不認識樓主口中的女生~"~
樓主錯在不爽去留言亂她。
而且樓主說也跟她道歉了,卻在第一篇說人家是白癡?

squall2307 wrote:
但是我在猜 她那個白癡應該會認為 我在畏罪 所以才跟她道歉


究竟是誰侮辱誰啊?

在部落格寫出心情不好的經過,被人家對號入座,還留言,
幾個人會有雅量隱忍?

自找的。
喵小月 wrote:
我先說是逛魔女悄悄話...(恕刪)


要是今天是我的話,也不可隱忍吧~整個就是覺得來找碴的....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嘴巴上說道歉,卻馬上於下一句話中再罵回...真是有誠意!拍拍手~~~

這行為就如:嘴巴上說不要,但身體卻滿誠實的 。

如出一徹阿~~~~
一個怪女人~天蠍的~
上面連結的文章,蠻有趣的....
發文帳號....恰恰好就跟本文樓主一樣耶!!
不知道樓主的女同事是不是剛好也是天蠍座的女孩!?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一直覺得這裡整個粉紅色的有點怪

因此很少涉足

想不到這裡也有這麼好玩的事,借我圍觀一下

還有......樓主的錯+1
既然決定來到這世上,我就沒打算活著回去!
樓主的行為...

1.要不到無名,烙沒水準的話 -> 沒風度沒肚量

2.自己都說不給拉倒了,又愛跑去看,還放話 -> 講過的話跟放屁一樣

3.烙話不成又放聲說要找警察朋友幫你備案 -> 惱羞成怒,軟的不行來硬的

4.取暖不成,說別人是親友 -> 不幫你就代表不公正

砍掉重練吧你
水龍頭 wrote:
一個怪女人~天蠍的~...(恕刪)


剛google過了~看到幾篇
看發文字眼和模式應該是樓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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