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er_tsai wrote:
以下是我想說的話,也是我認為對待遺失物比較好的方法供大家參考
1. 當作沒看見,這樣自己完全不會有任何麻煩,失主回頭找時好運的話還找得到,這是我這凡人推薦的方法,當全部的人都這樣做時也就達到路不拾遺的美好世界。
2. 馬上送到警局,這樣做完筆錄就可回家,這是課本教的拾金不昧。這有我上述的風險,不過等一段時間後沒人認領就是你的了,或者還可以收到失主的謝禮。但失主也未必能得回遺失物,因為警察會未必能聯繫到失主。

另外我想強調整個過程中失主的遭遇。遺失手機已經很心急了(裡面有一堆私人資料,而且你真的把人家打開了),你沒有及時還給人家離開原地後打電話給失主結果出現你描述的失主父親擔心與著急的狀況(最後還等不及的直接去找還悠哉悠哉吃火鍋的你)。將心比心,雖然你是做好事但何不送佛送到西,免掉失主這些折磨。希望下次你能有更好的處理放式。
(恕刪)

01. 如果東西還留在那邊,沒有被這位好心的大大撿到,那麼...請問...你相信現在的社會嗎?都有人路倒鐵軌,過路人不聞不問了,因此那位路倒的大德就這樣被火車壓過,謝謝收看了.

02. 送警局?? 延用上一段話的口氣,請問...您相信...偉大台灣警察辦事的態度與能力嗎?如果送警局,應該就不可能當天讓失主給找回了,我認為版大不過是發揮了守望相助的精神,盡了小老百姓的可能在幫人,也不浪費社會行政資源,難道...阿扁錯了嗎? 喔不...更正,難道版大錯了嗎?

03. 阿...請問....版大也是人,難道人家不用吃飯喔?

P.S.: 阿...請問...如果不把手機打開...難道版大可以憑著手機上的指紋還有氣味,迅速的找到施主,喔不對,是失主嗎?

還不枉你寫這討罵文咧,我看了都想吐了,怎社會上就很多只會出一張嘴要求別人,但自己卻辦事不力的假人.
幸好樓主不是去高雄吃火鍋

好心有好報~!!


u20074 wrote:
10/15 晚上七點...(恕刪)

你真善良!!!
我昨天去夜店前手機不見了
怎摸找不到
後來就先停話想說算了
結果
我真想大罵髒話
原來手機在我朋友包包裡 真是哭哭
害我擔心要死
S8500不好用 就用I9000
超棒一支手機拉
板大真的是好人好人好人好人啊~~~~!!
希望社會多一些像板主一樣的人!!
u20074 wrote:
10/15 晚上七點...(恕刪)
其實幸好該版大大夠好心
前些日子,有人的iPhone3GS在台鐵列車上遺失,失主就去報案,IMEI都有,結果3個月後後就找回,手機已經在一位買中古iPhone3GS的先生買走,最後追查到一位女生,把它拿去通信行賣賺取一點費用,後來並不是以竊盜罪(公訴罪)起訴,而是以侵占罪來辦理,最後那位小姐被判刑,但是警方也是等遺失3個月後才開始追查,至於原因裡面有說,所以警方會不會吃案,就單看你有沒有報案的經驗,你去報案製作筆錄時一定都是用電腦繕打,最後一定會印出一份三聯單,拿到這份三聯單,才算正式報案完成,遇吃案簡單幾個單位的電話打過去,這個派出所一定會被攪到翻天覆地,尤其現在記者也很需要一些新聞來炒作,這陣子也有蠻多警察因為吃案被記過的,別動不動就說吃案,頂多他們會來個不積極辦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2/78/2e5xn.html
也幸好是判侵占罪,如果判竊盜罪,這下買這支手機的店家,恐怕也會被判收受贓物罪
侵占罪雖然不重,但是一定會留下案底的一種輕罪,至於留下案底會怎樣,就請各位大大自行聯想吧

請01主動舉辦或者推薦
加好人好事 頒獎典禮

這真是太難得了

終於有正確的人出現了

太棒了

太好了

太謝謝你了

太機動了

太了不起了

預計2011 誰要舉辦好人好事選拔記得提名這一位大善人,大好人,手機達人,
煩惱任何事情.啥事情都不用做了
某一天的星期四,我的iphone也忘了掉在公司廁所, 出了廁所後有一位女同事進去, 約五分鐘後想到衝回去找, 就不見了! 很失望, 公司的人怎麼會這樣, 但另一方面也笑著, 那個人即使意圖強佔我的手機也無法使用的, 因為登入需要密碼的!

過了一個小時之後(之前我也檢到過兩次, 也都歸還給失主, 才會等了一下), 沒人歸還, 貼了一張A4紙張公告在廁所旁"本人失誤將手機遺留在廁所, 而此手機為公司用手機, 裡頭很多重要資料, 並已鎖機, 若您要使用, 必須去通訊行花一兩千解碼才能使用, 請您二日內歸還至XX處, 如不自行歸還, 我將調出監視器畫面, 並報警處理。 (廁所外有監視器, 但後來詢問說沒有在錄=.=)

遺憾, 我並沒有收到手機, 星期六無奈地拿著iphone的資料到警局報警。 星期一我散播已報警消息, 直到十點多阿姨一慣到廁所清潔, 來敲我辦公室的門, 跟著秘書, 聽說這支手機是妳掉的? 我很興奮的回說是呀! 噫~皮套不見了, 只剩手機了! 但沒錯, 這是我的!

阿姨說在女廁的水箱上看到的......那就是我遺失的地方............................

現在掉手機, 其實不怕被人強佔或變賣, 只要有使用, 警方也都說找得回來(看過很多報導也都這麼說), 只怕被包起來當垃圾丟掉, 幸好那個人有良心, 沒這麼做, 不然昂貴的iphone可能就此消失了呢!

版主也是難得的好心人~
其實現在台北市警察應該不大敢吃案吧? 我去的長安東路派出所就很棒呀! 報手機遺失遭侵占, 各個態度良好且有禮貌, 百忙之中還是很有耐心地為我打筆錄, 給了我三聯單! 讓我三天後回去銷案都覺得非常抱歉!

一個派出所好不好, 是不是該看所長及該位警察的素質? 我知道台北縣有很多流氓警察, 若找到他們, 可能也不大理我們這種小案吧?! 但台北市, 或許比較不敢!

小妹的經驗囉!
真是一個好心人阿

個人感覺通訊錄有時候比手機還重要耶

手機掉了沒關係

但通訊錄一定要有備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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