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B wrote:
對啊我真的開了眼界,...(恕刪)
你的邏輯蠻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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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手段競爭
這是產品終端市場的競爭
比的是銷售手段和產品
蘋果和三星是競爭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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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買賣
這是生產過程的交易
看的是零件供應商的產品的品質和價格
蘋果是買家.三星是賣家
比的是誰的議價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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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不要每次都綁在一起講
只要批評到三星
就一定要扯到零件去
2者根本是不同意義的東西
企業經營本來就是這樣
在終端市場競爭是一回事
在生產零組件供應又是一回事
照你的理論...每間公司最好都自己從上到下全包了
你的說法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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