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 wrote:應該是侵佔遺失物罪才...(恕刪) 了解, 感謝 B 大的補充說明,不過文中提到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那侵佔也會追就刑事責任了是嗎?不管怎樣輕的罪責,法院判下來了,就有前科記錄,對以後求職總是不利。
要替那個失主跟開版主謝謝雖然我沒揀過手機但有掉過手機因為那時穿寬鬆的短褲坐在地上等到起身要拿手機時才發現滑掉不見了害我馬上拿朋友的手機打但已經是關機狀態馬上急的差點哭出來其實心疼的不是手機多少錢而是裡面的電話簿簡訊還有一堆照片啊
真希望我掉的手機能被大大您撿到之前到的J201才掉不到半個小時電話就打不通了~應該是有心人撿去了現在都改用SMARTPHONE 買的貴且資料更多掉了只能禱告了~~大大的道德感一定要受到肯定並發揚光大加分囉
上個禮拜!!!也在台北車站!!撿到了一隻Samsung的中高階 手機!!超薄的!!..如果我的P750有那麼薄就好...--結果想回撥給他!!!電話簿通話紀錄!!全都上鎖了!!!我當場傻眼)))以後手機...我的一定不能鎖!!..至少留一個!!...要拿給站務員!!他跟我說..請我出站到站長室!!去填單!!......我正想出站...剪票員卻跟我說..票要繳回或蓋作廢張....又傻眼了...於是回到拾獲地點!!..等待失主回來..過了10幾分鐘吧!!手機響了!!趕緊接幾來!!他說他在回台北的火車上了!!請我等他!!!......一直狂說謝謝!!謝謝....看的出來他很著急每個人掉手機都一樣吧!!..大家要用同理心!!!....但..我已經遲到了....我不能再等!!!...抓住一個站務員....跟他說))了好久..終於願意幫我暫時保管這隻手機!!到失主回來!!....這一件事我得到了....幾個心得---------------------------------1)台鐵反應能力不足....2)掉手機時真的很心急...急的不是手機.而是你面重要的資訊.電話3)我遲到了....不過卻很開心!!
這年頭好人還是有的很謝謝有這樣的一群好人想我前一個月也掉一支手機當晚打電話發現手機關機 還以為沒有下落了沒想到隔天下午在撥好心人說當天很晚怕手機沒電所以關機了好在你打來了不然我就要一個個撥電話了真是感謝 感恩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