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nconj wrote:2007年 1月之前有多少 像iPhone 的設計已經存在的 可以拿來推翻蘋果的專利? 告的不只一項吧Apple 裡面法務應該不是笨蛋當然是告 iPhone 率先推出市場的部分多點觸控應該就是放長線釣大魚Apple 早就宣告其專利就等其他廠商大量使用後一次回收
daKKK wrote:如果是在美國告 未必告不成一審是陪審團制 一家有繳稅給美國 一家沒有 高下立見 這就是為什不直接告google的原因一審若判apple勝 htc搞不好會禁止輸美反正 htc愛抱外國人大腿 總會有苦果的 別胡亂解釋外國的法律程序在美國的民事案件中,陪審團是必須由一方以上的當事人提出要求才有可能引入陪審團這類的專利訴訟案件牽扯的技術層面很多,不可能會有任何公司會想把陪審團扯入這種複雜的專利案件告 HTC 還是 Google 跟陪審團根本無關另外,這種案件的結果很難說有可能明天兩方就達成和解也有可能在法院纏訟數年才有結果
chanhanliao wrote:別胡亂解釋外國的法律...(恕刪) 誰跟你胡扯德州的法院很多這種科技案例而有名的 而且有引陪審團的不在少數當然 引陪審團對他們有利才會引就如同我說 一個公司有在美國繳稅 這就是有利點
hygh771202 wrote:要用專利賺"人的本能"的錢真的有點糟糕...(恕刪) 專利就是這麼一回事. 不過我敢說在蘋果去請專利前, 還沒人做過. 後面的公司一看到好用就狂抄.難怪大公司喜歡總部設在美國. 因為美國就是保障專利跟智慧財產權最落力的國家.
Hm,希望不要到時候 Google 也要來告狐狸康,都是台灣公司倒楣.Google 應該會幫 HTC (就算不是公開的), 畢竟 HTC 主要還是代工廠軟體平台是 Google 的.美國新聞報導下一個目標可能會是 Moto.
專精於觸控模組暨晶片解決方案的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捍衛其多手指(Multi-Finger)專利的智慧財產權,正式宣佈對美商蘋果公司(Apple, Inc.)提出專利侵權訴訟。義隆電子指出,此訴訟中的第一篇美國專利號碼 U.S. 5,825,352 (簡稱352專利) 是具有能偵測,同時碰觸兩手指或多手指的接觸感應輸入裝置。由於多手指操作已漸漸普遍應用於智慧型手機和電腦,以及各式的消費性電子產品,為了要實現後續多手指操作的各種應用,則先要有實際做多手指偵測的基礎型352專利技術。另外,第二篇美國專利號碼 U.S. 7,274,353 (簡稱353專利) 是指具有能在鍵盤模式和手寫辨識板模式兩者間切換的觸控板。這次對蘋果公司的訴訟顯示義隆電子繼續保護和執行其智慧財產權權利的決心。先前義隆電子對美商新思國際(Synaptics, Inc.)的專利侵權訴訟也是以352專利提告的,最後在去年底以兩家公司間的授權合約和解收場。那次的和解是在加州地方法院判定新思國際某些觸控板的多手指偵測方法侵犯352專利後達成的,而且法院發出對新思國際的暫時禁制令,法院是在確認352專利的有效性後促成了這項決定。用Google Patents 搜尋到的專利http://www.google.com/patents/about?id=4KAOAAAAEBAJ&dq=U.S.+5,82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