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警察告知說已經捉到竊賊囉,我想說東西已經找到囉,很高興的過去警察局,結果。。根本沒有。竊賊是一個吸毒者,被偷的人不只我一個,連作筆錄都要排隊囉,警察其實也沒有證據指出是他偷的,這還是竊賊自己供出來的。看他那副德性,我看要賠也是賠不出來囉。
現在唯一知道的是他把偷來的C702T連同底座以一千元代價賣給基隆市火車站附近的計程車,購買贓物也是有罪,基隆火車站附近計程車都是排班的,有時間我會過去看看,當然找到機會還是偏低拉。
很好奇有沒有人知道其他方法可以找到我那台主機現在在哪?
感言:
1.這種人,進去關之後,放出來還不是這樣,真是惡性循環阿!
2.告他也賠不了錢,遇到這種人最是倒楣阿!
3.錢財不露白這種道理大家都知道,最好不要賭運氣阿!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