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imchen wrote:
開到這種地方不只要保持安全距離, 還要慎防鄰道車子插入. 別以為你和前車已保持安全距離, 當那些不要臉的車子插隊時, 你又不敢緊急煞車, 就換成你未保持車距被拍啦! 這種地段沒連續照相 or 動態攝影是很難罰得讓人信服的.
1. 這很難! 您如何能防止鄰車插入呢? 要逼他的車嗎?
2. 當鄰車要插入您車道的當下,就已經未保持車距了,違規的是他不是您!
3. 不管有無連續照相or動態攝影,如果被開單,小弟一定申訴到底。 諒警察杯杯也不會這麼白目!
4. 依小弟週一至週五上班日的經驗,這些路段上的陸橋好像還沒看到過條子杯杯,週休二日或國定假日就不知了!
5. 總之,既然已收到Garmin的預先警示,前方路段就先與前車保持規定的車距,勿超速,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