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ving wrote:支持樓主+1樓上的R...(恕刪) 他只是點出某些人的盲點,你就說人家是 "Garmin的立場",邏輯上真是有問題。支持樓主是件好事,但光是支持,叫他衝衝衝,他就會成功嗎?如果不能了解自己論點有何漏洞,又怎麼去說服消保官呢?
ChenCD wrote:當這位消費者千辛萬苦"告"到廠商願意免費提供XXX轉接器,結果還是因為消費者所在地沒有基地台訊號,還是無法上網,所以.......這位消費者應該再繼續用力告廠商囉?最好是告到廠商願意架設基地台嗎?假設性的例子其實沒啥好討論,就事論事吧!恕刪) 你都扯到基地台去了...不知道你是要討論什麼??你離題真的很遠耶!沒關係,我幫你拉回來。我的舉例很明顯,廣告裡面,如果廠商故意要設文字陷阱,你防的了嗎?不知道這位網友,你討論出了什麼實際的例子?廠商要把事情弄得複雜,鑽這種文字漏洞,我覺得心態可議。
在這邊喊贊成+1是比較不會得罪人的做法,反正不是自己出面跟GARMIN argue, 聯絡消保官, 到時要出庭也是樓主的事。如果沒有授權合約的問題,City Navigator Taiwan要出不是大問題,了不起就是光碟壓製,註冊機制的這些行政工作的小事,如果是有合約限制的,要單獨發行的機會就很小,這篇回完我也不再回了,反正是話不投機,多討人厭而已。
我比較好奇的是像我的電腦都寫有支援藍芽,那是否這台電腦要配備送我具有藍牙的手機,藍牙的滑鼠....給我才不違反公平交易法?"支援"衛星導航的手機也都要有附贈導航軟體,gps天線才可以,可以上網的手機還要免費給我上網才可以,不然我會以為直接就可以上網,不用透過什麼系統或基地台,是嗎?買台車也要付上無限的汽油,!不然也可以告,是嗎?買4wd的車子還要付上越野場地是嗎?板主故意忽略包裝上的"支援"兩個字,包裝上面有寫什麼功能,也就是支援什麼,也有寫配備什麼,沒有寫那個就是沒有,告?
我愛可樂兒 wrote:原來 City Navigator Taiwan 是買不到的啊?本來想考慮買這一部的耶.....謝謝樓主告知此一資訊,同時以後對 GARMIN 包裝盒或商品資訊也只好打折扣了。 樓主1樓的PO文,並沒有說明City Navigator Taiwan無單賣的事實,是其他版友的說明點出的.不過台灣GARMIN的地圖產品中,並沒有City Navigator Taiwan,所以購買Vista HC x就該有心理準備.如果樓主認為有必要告的話,就盡量去告吧!不過請記得把訴訟結果PO回討論串,要不然只是留下一堆網友空討論卻不見下文.PS:VISTA HC x不只支援City Navigator、TOPO、BlueChart,還支援MetroGuide及City Select、 Fishing Hot Spots、Inland Lakes、LakeMaster ....等正確地說,只要是地圖系列的導航機都支援上述圖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