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onz wrote:
律師也同意要遏止這種網路歪風(恕刪)
對方沒有指名道姓且已公開道歉,不妨原諒他.律師費不便宜,也未必告了就會起訴.
無心之過可以原諒.若將01說成是"地獄',雖然是相對的比喻並無惡意,若要追究,01是否也可提告?
真該告的正是挑撥離間之人,您若要提告,歡迎舉小弟的例子說明網路歪風,對方可是洋洋得意毫無歉意.
您的例子可能不會起訴,小弟的例子勝算很大,律師費多少錢啊?
十一郎0507
wrote:
果真是牽托大王
(恕刪)
十一郎0507
wrote:
我再幫你說一次~增益天線不必裝也可以收得到喔~
還是不敢回答啊
可憐啊~你家長輩沒把勇氣生給你(恕刪)
十一郎0507
wrote:
另外,audia430的發表文章不怎麼客觀
(恕刪)
十一郎0507
wrote:
你果然沒真的用過1370T~說謊說很大(恕刪)
直接指名道姓公然的人身攻擊言詞污辱,誣指對方扯謊,抹黑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