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郎0507 wrote:
那當初蔣大的好言規勸
T版版友不聽
硬要蔣大把話說硬
然後導致現在這樣的局面
T版的沒得用
G版的景點書重新處理過
現在這樣的狀況不就是T版版友造成的?
這樣對G版的版友跟USER又是否公平呢?
..(恕刪)
所以只要站長不給景點書給你們用,你們就有理由去無端反對別人、反對一而再再而三出現的事實?
反對有理就對了....
這世界不講理是不是.....
你只想到自己的權益,那有沒有考慮過別人呢?
有多少人被一個莫須有還沒查證的指控導致無法使用景點集合(不是書)
又有多少人被某些自衛隊牽連到,Papago的景點集合也沒辦法用
(當然,小弟我我本身沒興趣去用01景點書,頂多是出遊前上01網站做功課而已,不用的話也沒有失落感)
你認為別人做不到,那你說的蔣大是怎麼做到的?
難不成文章會自動變成景點書?
你做不到,不等於別人做不到。
你可能覺得KEY個10個小時就厭煩了,別人可以認份的KEY個三天五天還津津有味的照KEY
(更別說01景點WEB上面,有papago waypoint匯出程式,同樣是整理資料,有人的方法聰明點,就做得比較快;有人的方法很笨,自己做不到然後說別人做不到)
要我去做的話,進這個頁面,選匯出就可以儲存成PAPAGO或EXCEL檔了
http://www.mobile01.com/waypointfavoritelist.php
這是01網站認可的做法,再加上智財局的解釋,為什麼網友不能利用這些資源?還被說成是抄襲呢
(我只是陳述我自己的做法,別的網友怎麼做我不清楚,我也不否認他們辛勞)
抱歉情緒化了............
這相關討論我也不討論了,事實已經擺在眼前水落石出了
suaaa wrote:
所以只要站長不給景點書給你們用,你們就有理由去無端反對別人、反對一而再再而三出現的事實?
反對有理就對了....
這世界不講理是不是.....
你只想到自己的權益,那有沒有考慮過別人呢?
這句話我原封不動還給你們
當初一開始蔣大只是說請下架而已
T版的版友倒是開始不客氣了起來
一定要逼到蔣大說些比較重的話
結果T版版友更硬了
於是槓了起來才導致今天的局面
怎樣?即使內容是其他網友提供的
也是人家編輯的~在做這些事之前~是不是根本沒有跟蔣大先說一聲~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T版的版友又哪來的理?即使有理~是否已無禮!?
既以無禮在先~那又聲音這麼大?
你們有沒有考慮過別人呢!?
有的話事情會搞到這種局面?
不能怪蔣大將景點書下架~你可以想想~若你是蔣大~你會不會將景點書暫時下架?
今天景點書回來了~但是內容呢?
這就是你們硬要爭口氣的結果
我說
當初若是T版版友先下架
然後若要私下再弄
給M01這邊留些後路~事情不就很完美?
人情留一線 , 日後好相見
這句話是否連聽都沒聽過?
一定要硬到現在這種無可挽回的地步
怎麼?是想說反正事情也無可挽回~就一直硬下去?
景點書對我來說可有可無~我一貫的作法都是出遊前 , 規畫好路線 ,
再上M01把需要的景點座標手動加入
沒景點書我也沒差~
但是對於部份T版版友~我也只能再三搖頭
看來部份T版版友 , 除了只會在一些褒獎TOMTOM的文章後面發些沒什麼用的鼓掌文
以及持續數落他牌導航的不是來顯得TOMTOM有多好以外
自我安慰的心態也很強~在這個實景圖充斥的市場
TOMTOM在台灣一直沒推出~一樣有一票人說不需要實景圖就很好用
但國外放出有實景圖的新軟體後~又一直渴望著
這還真矛盾啊

果然是怎麼有利怎麼說
在這個景點書上爭議上~我又看到一件了
只是這次~是爭短利
而最後的結果~是三方(USER , M01 , 廠商官方)都無利可獲
為各位的所作所為拍拍手啊~

真棒!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十一郎0507 wrote:
當初一開始蔣大只是說請下架而已...(恕刪)
請下架?? 憑什麼?? (而且說的不是 請下架 是說違法侵權!!)
人家既不違法!!也沒侵權!!
十一郎0507 wrote:
既以無禮在先~那又聲音這麼大?
你們有沒有考慮過別人呢!?
有的話事情會搞到這種局面...(恕刪)
沒錯沒錯!!
站方跟某些人沒搞清楚法律 就"指涉"別人違法侵權
真是無禮在先啊 聲音又超大

有沒有考慮過別人呢?
別人辛苦收集製做景點檔的心力(沒證據不要再污衊人家不是親力親為)
被這些毫無證據懷疑推測的言論 全抹滅了
人格名譽也都被傷害了
十一郎0507 wrote:
不能怪蔣大將景點書下架...(恕刪)
當然不能怪站方啊!!
根據智慧財產局的解釋 可以了解
1.6版前的, 01站方才是很"有可能"有侵權之虞(還不知為啥的話,請自行往前爬文)
可能不下架不行!!

十一郎0507 wrote:
今天景點書回來了~但是內容呢?
這就是你們硬要爭口氣的結果...(恕刪)
站方不得不合法 就只能使用有得到再次授權的景點介紹文

這就是一開始某些人沒搞清法律就硬要說別人侵權違法
逼的大家非要把法律翻個究竟出來
站方也不得不自打嘴巴的結果

十一郎0507 wrote:
我說
當初若是T版版友先下架
然後若要私下再弄
給M01這邊留些後路~事情不就很完美?...(恕刪)
對啊~~
我說
當初若是站方跟某些人先搞清楚著作權法
不要沒搞懂就亂開槍說別人違法侵權, 若要私下再協調
給T版及辛苦製檔熱心分享的大大這邊留些後路~事情不就很完美?
十一郎0507 wrote:
人情留一線 , 日後好相見
這句話是否連聽都沒聽過?...(恕刪)
對呀~懂不懂呀!!??

十一郎0507 wrote:
為各位的所作所為拍拍手啊~
真棒!...(恕刪)
是呀!!
為當初開第一槍誣指他人非法侵權, 結果發現是自己才"可能"是違法侵權趕快下架修正的
還有眾位幫凶拍拍手!! 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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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後剩下只能無證據的懷疑人家是不是手工key的..說來還真是蠻悲哀的..
而且.."很有可能"連這一點都站不住腳..好慘..
看清楚 智慧財產局 的解釋
店家名稱、地址、電話、衛星導航座標等,是屬於事實資料,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
同樣地,這些資料既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編輯者僅能禁止他人重製整份編輯著作,
不可禁止他人利用其中的這些資料
所以就算未來哪天真的有人拿景點書, 只轉出利用這些事實資料(也就是僅 名稱 地址 電話 座標 等)
也是無違法,沒侵權, 不能被禁止的

反倒是要使用網友文章照片的 要小心喔 記得要一個一個取得授權喔 不然就可能會違法侵權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