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4700 wrote:
錯誤。網拍有七天的鑑...(恕刪)
不對喔,因為我也常常網路購物。理由如下:
1.商店買賣一樣可以享受七天退貨,甚至還可以代退貨而且當場先換一台新的。網路購物做不到當場換新貨這一項服務,而且中間流程都要花時間等候和溝通。
2.網路購物雖然可以退貨,但很多廠商會要求你自負郵寄費用,而且還有一些廠商會在你退貨之用,另外再收個處理費(尤其是他認為你有稍微使用或者有點損壞)。
一般店面只要你跑一趟,都不會這麼做,更何況旁邊就有客人。你在爭取權益的時候,只要是聲譽良好的商家,不等你開口,店員就會直接走流程了,很乾脆的。可是網路購物你卻還得有一些線上或電話聯絡,不管是要退刷還是要發票,都要花幾天等廠商的郵寄信件,一直沒等到的話,你又得自己再花電話費去要求。以上均是實例。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