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蔣4709 wrote:
別跟我說法律不法律的...(恕刪)
沒問題,我尊重你的觀點和需求,感謝!

進有厚而入無間 wrote:
偶然逛來這裡...(...(恕刪)
kan38 wrote:
雖然你用了很多很揣測的形容詞來形容我的本意,也未見全貌,但,這是網路世界,我尊重你的發言和理解。
其實大多數的觀點我和你是一致的(如果你仔細看了前面的討論內容),不過請你指出來(順便提醒我的失言):
一、你可以不喜歡我從法律的觀點來談這個問題,但請你指出來我歷來的發言中,哪裡袒護了acer?
二、而且請你指出來,我的發言中,哪裡表示:「對你們這些人來說,商家根本就不需要給您任何的"顧客服務’!不給,對你們來說也是"應該的"!」這樣的意思?換言之,我什麼地方表示了消費者權益、意見不需要重視?
你可以不喜歡我的論證和觀點,當然也可以批評我的論證和觀點(這些都是公開的議題),但是你卻用揣測性的形容詞指涉我非關電腦議題的為人處世的私人人格面,會不會有點過份?
當然,如果你覺得不會,我也只能摸一摸鼻子,說聲謝謝你的批評指教,誰叫這裡是網路世界呢,天知道坐在電腦前面回覆你的會是誰,哈哈。
祝好
進有厚而入無間 wrote:
1.跟2.給您的答案...至於揣測,不才根本懶得揣測!網路論壇也混了1ˋ2十年了,討論區內~串內說一套ˋ串外做一套的網路人才如天上繁星數不勝數.不才批判性較重的負面發言,要的只是發言者做論述要憑"良心"二字做出實際評論與個人論點.打高空ˋ裝高貴ˋ下筆與心想不一的文章手法...很自然的就會自行對號入座~串內外言行不一的發言者,很自然的也會因這負面說法而被自已的良心所譴責.因為發文者自己早已清楚明白自己說的是錯誤的假話~這就是"筆"的力量....(恕刪)
kan38 wrote:
我的發言從來沒去判定「顧客服務」與「法律關係」孰輕孰重,請你仔細去看一看。不能因為我提供了法律上的見解就戴我帽子說我只站在法律這一邊。我們不能只看了部份的論述有了情緒,就忽略應有檢視全貌的查證,率爾發言,然後亂貼別人標籤,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


kan38 wrote:
哈哈,我真是服了你了,連「很自然的就會自行對號入座」這種政論節目式的邏輯都搬出來了。
從閣下的發言看起來,既然閣下有這麼高尚的心志,那我倒要請教,那閣下為什麼不「勇敢」、「直接」、「正義」地指責那些你所謂說一套做一套的天上繁星?
而只用「應該...」、「可別...」、「止義小走人...」(連這種只敢去偏旁的文字遊戲都出來了),這種不坦率的論述來參與討論?
唉,只因為你不喜歡他人的觀點,你就用質疑他人私人人格的方式來證明你是對的?
還說這是「筆」的力量?看來你的筆「只敢」寫錯字呢...


進有厚而入無間 wrote:...你確定你的原文章,不是以"法律"的觀點來認為acer是不需要附贈還原光碟的?此刻起,您要小心說話喔! 別逼不才抓您的文來倒打你一鎗! 那個結果可是會讓您非常跌股的場面喔!...(恕刪)
進有厚而入無間 wrote:
要我回來跟你筆...其實並不需要用PM通知我...這種行為滿難看的! (更丟臉的是,竟然還連發二次PM在催我回文......這真是有梗ˋ真是有笑梗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