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106 wrote:
以華碩的立場, 既然都回收了, 應該就不可能賠你什麼大條的了...
騙子被抓到後
把錢還給你就可以了事嗎?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騙子被抓到後把錢還給...(恕刪)
bar0106 wrote:
我並沒反對賠償作法, 但是, 這種標準不是你單方面要求法院就會照辦..
就像很多"精神賠償", 通常都不了了之或跟原告要求甚遠..
很簡單, 只要沒有實質損害, 或是沒辦法具證去要求, 法官很難完全認同你的立場...
大部分廠商, 這種問題處理多半是回收, 加保或給個不太痛癢的贈品了事...
除非你有很嚴重的損失... (切記法律人常講的:萬事舉證難! 重點是法官還得認同你!)
損失不是"你以為"我損失很大,而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及各國慣例....
像多跑幾次皇家這種, 還不到可以獅子開口的程度..
你應該要有這種常識..
如果我沒估計錯, 法官應該就是上面幾種判決為主... 如果真要上告..
要嘛回收,. 要嘛加保到三或四年, 反正重點是華碩肯為這問題負責就行...
不相信? 大家走著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