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出了事,樓主還要扛責任,被責難
真的以後網購好了,找大網購商能7日鑑賞
別找個人商店,
華碩~品質不良,是事實,有些瑕疵照樣出貨
大同~如同電器雜貨店,只是實體體驗,也要如網購要訂貨調貨
大同不知是蠢,還是無知,還是教育不足
『華碩是以發票日為保固期起算』
首購消費者,一定要弄清楚每個流程嗎
還是大同與華碩,沒有善盡告訴責任呢
消費者很單純
▲機器有問題,明顯是華碩品質問題
▲第一想法,找經銷商大同該怎麼辦
▲大同給處理方法是推給華碩維修要處理
▲大同的耽誤7天,新品七天可退換貨時間,大同就當沒這回事,還鼓勵你狀告華碩
▲大同可能覺得很冤枉,明明華碩品質問題,怎麼不能給退換,還要大同扛
其實大同和華碩都有責任,要承擔不同。
大同如果能熟悉『華碩是以發票日為保固期起算』就該要換發票方式,或承擔退換
如果是網購,發票應該開立日是訂購日,不是顧客幾天後的收貨日
但台灣網購業者,願意以7日鑑賞退貨是有備貨與了解,是負責,不然沒商機
不過如果網購是樓主這次時間
以後會卡關爭議是看網購業者的發票日期,可能是8日,而不是11日,
如果華碩1+1保固是兩年,不巧2020年1月9日送修,你以為是10日保固最後一天,其實它會算你過保,要付錢
其實很讓人覺得火大,是上次感想之一
有沒有一個方式是保障消費者的保固日期是滿足足兩年
有啦,阿婆手機是以開機的註冊日起算
難道阿蘇都沒有學起來嗎?
華碩客服與維修,還告訴顧客兩件事
『華碩是以發票日為保固期起算』
『發票要收好』
華碩在客戶第一天使用筆電提醒就要註冊
難道註冊沒有傳送序號,這台機器身份嗎
都有,都知,甚至誰賣給的都知
難道不能~『新機註冊就是保固期起算日嗎』
社會上受騙久了,台灣消費者哪有不被騙過
有時真是有一個經典問句要學起來
還有什麼事,是你應該告訴我,但還沒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