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覺得要被神也要有被那些精蟲充腦的男人看上才行,不過最近朋友問了我如果今天被神,會覺得很不爽,因為為什麼我要被網路上不認識的一堆男生給傳來傳去的,根本侵犯個人隱私權不是嗎?嗯...當然,問題是要去那裡告那些人...
yknan wrote:雖然我覺得要被神也要...(恕刪) 其實也不用說什麼神來神去很多網路ID都可以找出個所以然&關聯性的簡單來說 用版大的ID Google 一下其實很多秘密都會出現的....這就是所謂的 人 都有習慣性 ( 創帳號這件事 )至於您覺得要告人家神你 ?除非他公布了一些您沒公布在網路上的資訊吧 ??( 是嘛? 拜託有專業知識的順便點醒我一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