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商店的購買證明是否有法律效用?

我本身是s41的用戶,現在我遇到一個狀況
我機器上面的製造日期是2007年10月
但是我購買的日期是2008年1月(pchome購物買的)

這幾天機器遇到些問題,拿去維修說我已經過保
我拿著一張從pchome列印下來的購買證明(有店章及發票號碼的那種)
去那邊也無法適用

判定我的機器已經過保,因為他們說這種網購證明他們不受理
所以就只能以背面的出廠日期為準

請問這情況要怎辦?
直接去找benq公司有用嗎?
你應讓先找pchome
或者改送pchome維修
由它們直接跟廠商處理
你有購票證明,pchome應要負責
要不然你請它們寄發票給你
PChome 是暫時將發票保管,除非你中獎或是有另外申請寄送,樓主應該在訂單查詢的部分可以申請發票寄送。
01不給改暱稱,請叫我柚子 Blog: http://www.3cblog.idv.tw
Dear 鳥居堂三郎 :

PCHOME也是超人常買東西的地方 , 線上購買仍會有實體發票 , 若您有此發票對於維修判定應不成問題 , 可否請您已私訊提供您的聯絡資料 , 超人請專人協助處理 .

超人
BenQ筆電超人 wrote:
Dear 鳥居堂三...(恕刪)


感謝超人大哥的熱心協助,我目前正與網購商家申請實體發票中,屆時如果還需要您更進一步協助,煩請多多幫忙,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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