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sejason wrote:對啊那家公司也很沒腦...(恕刪) 甚麼都推給業務 合約單子上明明就有寫你公司就要負起責任來至於業務汙了甚麼錢你公司自己循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把問題丟給消費者業務又不是消費者請的這些莫名其妙的公司~ 為什麼還能生存~
嘖嘖.....為了區區兩千元 賠了公司的商譽 ...實在不划算 ....就當作清公司庫存機,陪個兩千元就了事了~ 不是嗎?就算加保兩千元對經銷商不划算, 但..事情就已經發生了..店家就負起責任,認賠殺出不就好了...弄成這樣實在是令人扼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