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6828 wrote:
不知站方是否與技嘉簽屬"交易合約書"
大多合約書應都記載逾期交貨,按該批貨款總價每日x分之x計罰(不足一日以一日計)
chiang wrote:
沒有簽約。...(恕刪)
雖然我不是專業人士...
但看到蔣大這句話的感覺就是...
這場戰爭別想打贏了....
既然沒有白紙黑字的合約,自然就沒有任何強制的約束力存在...
現在只能靠台灣特有的民粹輿論力量來讓技嘉高層知道這件事...
再看他們決定要怎麼做囉~~



)
)tkjoseph wrote:
01不准人辦理團購,自己團購卻是狀況百出,有點雙重標準的感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