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joseph wrote:
今天搞雙重標準的人不...(恕刪)
雙重標準? 今天有什麼法律規定網站一定得開放其他人團購?
你東西賣的不好 請問哪條法律規定你一定要讓其他人在你這邊賣
還是我也可以大方進駐你的地頭賣
反正你都賣不好了 我賣得好你也沒權拒絕
好好想想吧 雙重標準是用在本來就應有的權利
團購算是嗎? 這裡又不是p拍y拍的拍賣網站
而且說真的 你真的要發團購 也不是非01不可
但是你掛在01名下 你的作為01也是要概括承受的
換做你是站長 請問你真的想開放這項服務?
要怎樣開放才能讓傷害和缺失降到最低?
開放這個服務對網站能帶來多少收益?
這些你都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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