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東西留給美國佬用,是因為美國的消保法規對消費者的保障較完善,以及美國有許多等著當禿鷹準備告大公司撈錢的律師,台灣則是法令制度對消費者的保障有限,讓大公司產生吃定小老百姓的心態,這點是個人在美居留8個月的觀察比較與心得,純屬個人觀點不一定正確。
小弟在美國買這部T400-CTO,美國Lenovo在產品交貨前一週,突然來一封e-mail說要遲一週交貨,收到e-mail的當下難以接受,遂回信Lenovo客服:"是Lenovo押給我的交貨時間,如果我沒有準時收到訂購的產品,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結果就是準時交貨。結果非常明顯,消費者如果不明確主張個人權益,就是被Lenovo吃定!
所以,大大的說法小弟也曾經懷疑過,但是沒有證據一切都只能說是推測,無法撼動Lenovo台灣高層能正視TP品質日漸低下的趨勢,甚或台灣地區的最高主管可能因為台灣的市場規模太小,向上反映的任何問題已經不受Lenovo中國高層重視,如果真是這樣那就等待不久的將來,看著TP拱手退出台灣市場或是國際市場,端視Lenovo高層怎麼操作,來擦亮ThinkPad這個逐漸生鏽中的金字招牌,或是放任其日漸銹蝕,終至喪失品牌價值...。
Paul51, Nokia 6 TA-1003, T430s, XC60 D4 MY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