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就像冬天深夜穿迷你裙出門引狼侵犯一樣做壞事就是不對...這大家都知道但如果被害者自己做出挑釁或是勾引的舉動自己出是事後還是得多做檢討我只是客觀分析水落石出前別講太多kuanghwu wrote:~打人絕對是不對的~...(恕刪)
aguitarc wrote:這問題就像冬天深夜穿...(恕刪) 不對就是不對 打人就是不對 更惡質的 找來20人左右打一個人?這麼多人打一個手無寸鐵 打到趴在地上 還繼續打 打到安全帽都破了 還是打有何深仇大恨 如此打法 喪心病狂 想致人於死?看了都氣憤
老實說參加這種廟會活動,本來就是低調一點,因為拍照的人根本不是主角,從頭到尾都不應該自以為是主角。現在很多人拿個單眼就跑到廟會去,擋到儀式進行或是擋到人群的動線、閃燈莫名其妙對著人家眼睛狂閃根本是家常便飯的事情。想拍人家,人家就一定要給你拍嗎?認清楚自己在該場合的定位,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發生。之前有次拍攝廟會的時候有一段是現場廟方人員先對在場的群眾聲明不希望有人拍攝,但就是有人硬要拿相機起來拍,被制止還不高興咧,還是照樣拿起來拍,弄到連旁邊路人都看不下去開始罵人。我在旁邊看這種人被打也只是剛好而已。說穿了就是現在拿單眼就自以為專業人文攝影師,縱橫全場如入無人之境,就自以為大家都要乖乖讓他拍照,直到他拍得滿意為止,這種人到處都可以看的到。這種人壓根也不尊重現場參與的群眾以及這個儀式本身,那為什麼別人要尊重他?講白一點人家根本也不用對這種人動手,隨手拿杯珍奶往你相機潑過去就好了,你敢上前跟他們理論嗎?有證據嗎?手上拿了幾萬塊的相機在這種場合本來就是比較吃虧,低調一點,學會尊重這個儀式的主人,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情發生。總之打人就是不對,但是很多時候其實可以避免這種情形發生的,微笑、鞠躬、點個頭、讓一下,可以避開很多無謂的紛爭,在任何場合都一樣。只能說現在拿單眼的人多了,有相機大頭症的人也多了。
這我知道我是在說如果自己白目挑釁又被打那得好好檢討從小大人就說遇不良少年別看遇流氓別做太顯眼的行為如果你明明知道對方是流氓還加油添醋要跟對方鬥那只能說是活該何必增加自己受害的機會呢?peirreflame wrote:不對就是不對 打人就...(恕刪)
這個社會不是病了是什麼?舉凡打人,就來個對方先嗆的...或來個..."是互毆"....就會變成羅生門....這種手法,相信警察大人已經看到思空見慣了....講句良心話.是不是這樣.請問法律上有界定,只要對方先嗆,就能動手打人?或聚眾圍毆?看完了這篇,樓上很多人有強調"雖然打人就是不對"....知道打人就是不對.這樣就夠了...因為已經不對了~後面再說那些什麼對方比較兇,對方先嗆,..是要博取同情?表示打人雖錯,但情有可原?我們再來看看,台灣的警察,連照片都有了到底能不能抓到聚眾打人者....有些大案,憑一個模糊的監視器影像,或一個腳印,就能抓到人....有些偏偏只差沒地址給警察而已也抓不到人........社會自有公斷.
ccl38k14 wrot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6/5/2yuil.html....(恕刪) 這連結的 "字" 沒有錯, 但連結的設定有問題, 直接按的話一直跑到 M01 首頁...要用 Copy 文字再另開新頁才行, 修正一下吧!到是這篇到底跟 Canon 單眼相機有什麼關係, 那麼久了還沒移走...
這社會不是只靠道理就能生存有些人修養就是比較差你根本不能保證別人跟你一樣明明知道在這些人面前該採取什麼行動卻又背道而馳,這種行為是在自掘墳墓有時候寧可忍口氣,也不要給自己帶來意外的災禍身體只有一個,如果死了,這些道理根本一點用也沒有FUNSIR wrote:這個社會不是病了是什...(恕刪)